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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ype = 佛經
| author = 龍樹菩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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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 大正新脩大藏經
| notes = {{wikipedia|中論}} 中論、[[百論]]、[[十二門論]]併稱三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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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觀四諦品第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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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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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因緣品第一==
龍樹菩薩造 梵志青目釋
姚秦三藏鳩摩羅什譯
: 不生亦不滅 不常亦不斷
: 不一亦不異 不來亦不出
: 能說是因緣 善滅諸戲論
: 我稽首禮佛 諸說中第一
問曰。何故造此論。答曰。有人言萬物從大自在天生。有言從韋紐天生。有言從和合生。有言從時生。有言從世性生。有言從變生。有言從自然生。有言從微塵生。有如是等謬故墮於無因邪因斷常等邪見。種種說我我所。不知正法。佛欲斷如是等諸邪見令知佛法故。先於聲聞法中說十二因緣。又為已習行有大心堪受深法者。以大乘法說因緣相。所謂一切法不生不滅不一不異等。畢竟空無所有。如般若波羅蜜中說。佛告須菩提。菩薩坐道場時。觀十二因緣。如虛空不可盡。佛滅度後。後五百歲像法中。人根轉鈍。深著諸法。求十二因緣五陰十二入十八界等決定相。不知佛意但著文字。聞大乘法中說畢竟空。不知何因緣故空。即生疑見。若都畢竟空。云何分別有罪福報應等。如是則無世諦第一義諦。取是空相而起貪著。於畢竟空中生種種過。龍樹菩薩為是等故。造此中論。
: 不生亦不滅 不常亦不斷
: 不一亦不異 不來亦不出
: 能說是因緣 善滅諸戲論
: 我稽首禮佛 諸說中第一
以此二偈讚佛。則已略說第一義。問曰。諸法無量。何故但以此八事破。答曰法雖無量。略說八事則為總破一切法。不生者。諸論師種種說生相。或謂因果一。或謂因果異。或謂因中先有果。或謂因中先無果。或謂自體生。或謂從他生。或謂共生。或謂有生。或謂無生。如是等說生相皆不然。此事後當廣說。生相決定不可得故不生。不滅者。若無生何得有滅。以無生無滅故。餘六事亦無問曰。不生不滅已總破一切法。何故復說六事。答曰。為成不生不滅義故。有人不受不生不滅。而信不常不斷。若深求不常不斷。即是不生不滅。何以故。法若實有則不應無。先有今無是即為斷。若先有性是則為常。是故說不常不斷。即入不生不滅義。有人雖聞四種破諸法。猶以四門成諸法。是亦不然。若一則無緣。若異則無相續。後當種種破。是故復說不一不異。有人雖聞六種破諸法。猶以來出成諸法。來者。言諸法從自在天世性微塵等來。出者。還去至本處。復次萬物無生。何以故。世間現見故。世間眼見劫初穀不生。何以故。離劫初穀。今穀不可得。若離劫初穀有今穀者。則應有生。而實不爾。是故不生。問曰若不生則應滅。答曰不滅。何以故。世間現見故。世間眼見劫初穀不滅。若滅今不應有穀而實有穀。是故不滅。問曰。若不滅則應常。答曰不常。何以故。世間現見故。世間眼見萬物不常。如穀芽時種則變壞。是故不常。問曰若不常則應斷。答曰不斷。何以故。世間現見故。世間眼見萬物不斷。如從穀有芽。是故不斷。若斷不應相續。問曰。若爾者萬物是一。答曰不一。何以故。世間現見故。世間眼見萬物不一。如穀不作芽芽不作穀。若穀作芽芽作穀者。應是一。而實不爾。是故不一。問曰若不一則應異。答曰不異。何以故。世間現見故。世間眼見萬物不異。若異者。何故分別穀芽穀莖穀葉。不說樹芽樹莖樹葉。是故不異。問曰。若不異應有來。答曰無來何以故。世間現見故。世間眼見萬物不來。如穀子中芽無所從來。若來者。芽應從餘處來。如鳥來栖樹。而實不爾。是故不來。問曰。若不來應有出。答曰不出。何以故。世間現見故。世間眼見萬物不出。若有出。應見芽從穀出。如蛇從穴出。而實不爾。是故不出。問曰。汝雖釋不生不滅義。我欲聞造論者所說。答曰。
: 諸法不自生 亦不從他生
: 不共不無因 是故知無生
不自生者。萬物無有從自體生。必待眾因。復次若從自體生。則一法有二體。一謂生。二謂生者。若離餘因從自體生者。則無因無緣。又生更有生生則無窮。自無故他亦無。何以故。有自故有他。若不從自生。亦不從他生。共生則有二過。自生他生故。若無因而有萬物者。是則為常。是事不然。無因則無果。若無因有果者。布施持戒等應墮地獄。十惡五逆應當生天。以無因故。復次。
: 如諸法自性 不在於緣中
: 以無自性故 他性亦復無
諸法自性不在眾緣中。但眾緣和合故得名字。自性即是自體。眾緣中無自性。自性無故不自生。自性無故他性亦無。何以故。因自性有他性。他性於他亦是自性。若破自性即破他性。是故不應從他性生。若破自性他性即破共義。無因則有大過。有因尚可破。何況無因。於四句中生不可得。是故不生。問曰。阿毘曇人言。諸法從四緣生。云何言不生。何謂四緣。
: 因緣次第緣 緣緣增上緣
: 四緣生諸法 更無第五緣
一切所有緣。皆攝在四緣。以是四緣萬物得生。因緣名一切有為法。次第緣除過去現在阿羅漢最後心心數法。餘過去現在心心數法。緣緣增上緣一切法。答曰。
: 果為從緣生 為從非緣生
: 是緣為有果 是緣為無果
若謂有果。是果為從緣生。為從非緣生。若謂有緣。是緣為有果為無果。二俱不然。何以故。
: 因是法生果 是法名為緣
: 若是果未生 何不名非緣
諸緣無決定。何以故。若果未生。是時不名為緣。但眼見從緣生果。故名之為緣。緣成由於果。以果後緣先故。若未有果何得名為緣。如瓶以水土和合故有瓶生。見瓶緣知水土等是瓶緣。若瓶未生時。何以不名水土等為非緣。是故果不從緣生。緣尚不生。何況非緣。復次。
: 果先於緣中 有無俱不可
: 先無為誰緣 先有何用緣
緣中先非有果非無果。若先有果不名為緣。果先有故。若先無果亦不名為緣。不生餘物故。問曰。已總破一切因緣。今欲聞一一破諸緣。答曰。
: 若果非有生 亦復非無生
: 亦非有無生 何得言有緣
若緣能生果。應有三種。若有若無若有無。如先偈中說。緣中若先有果不應言生。以先有故。若先無果不應言生。以先無故。亦應與非緣同故。有無亦不生者。有無名為半有半無。二俱有過。又有與無相違。無與有相違。何得一法有二相。如是三種求果生相不可得故。云何言有因緣。次第緣者。
: 果若未生時 則不應有滅
: 滅法何能緣 故無次第緣
諸心心數法。於三世中次第生。現在心心數法滅。與未來心作次第緣。未來法未生。與誰作次第緣。若未來法已有即是生。何用次第緣。現在心心數法無有住時。若不住何能為次第緣。若有住則非有為法。何以故。一切有為法常有滅相故。若滅已則不能與作次第緣。若言滅法猶有則是常。若常則無罪福等。若謂滅時能與作次第緣。滅時半滅半未滅。更無第三法。名為滅時。又佛說。一切有為法念念滅。無一念時住。云何言現在法有欲滅未欲滅。汝謂一念中無是欲滅未欲滅。則破自法。汝阿毘曇說。有滅法有不滅法。有欲滅法有不欲滅法。欲滅法者。現在法將欲滅。未欲滅法者。除現在將欲滅法。餘現在法及過去未來無為法。是名不欲滅法。是故無次第緣。緣緣者。
: 如諸佛所說 真實微妙法
: 於此無緣法 云何有緣緣
佛說。大乘諸法。若有色無色有形無形有漏無漏有為無為等諸法相入於法性。一切皆空無相無緣。譬如眾流入海同為一味。實法可信隨宜所說不可為實。是故無緣緣。增上緣者。
: 諸法無自性 故無有有相
: 說有是事故 是事有不然
經說十二因緣。是事有故是事有。此則不然。何以故。諸法從眾緣生故自無定性。自無定性故無有有相。有相無故。何得言是事有故是事有。是故無增上緣。佛隨凡夫分別有無故說。復次。
: 略廣因緣中 求果不可得
: 因緣中若無 云何從緣出
略者。於和合因緣中無果。廣者。於一一緣中亦無果。若略廣因緣中無果。云何言果從因緣出。復次。
: 若謂緣無果 而從緣中出
: 是果何不從 非緣中而出
若因緣中求果不可得。何故不從非緣出。如泥中無瓶。何故不從乳中出。復次。
: 若果從緣生 是緣無自性
: 從無自性生 何得從緣生
: 果不從緣生 不從非緣生
: 以果無有故 緣非緣亦無
果從眾緣生。是緣無自性。若無自性則無法。無法何能生。是故果不從緣生。不從非緣生者。破緣故說非緣。實無非緣法。是故不從非緣生。若不從二生。是則無果。無果故緣非緣亦無。
==觀去來品第二==
龍樹菩薩造 梵志青目釋
姚秦三藏鳩摩羅什譯
問曰。世間眼見三時有作。已去未去去時。以有作故當知有諸法。答曰。
: 已去無有去 未去亦無去
: 離已去未去 去時亦無去
已去無有去已去故。若離去有去業。是事不然。未去亦無去。未有去法故。去時名半去半未去。不離已去未去故。問曰。
: 動處則有去 此中有去時
: 非已去未去 是故去時去
隨有作業處。是中應有去。眼見去時中有作業。已去中作業已滅。未去中未有作業。是故當知去時有去。答曰。
: 云何於去時 而當有去法
: 若離於去法 去時不可得
去時有去法。是事不然。何以故。離去法去時不可得。若離去法有去時者。應去時中有去。如器中有果。復次。
: 若言去時去 是人則有咎
: 離去有去時 去時獨去故
若謂已去未去中無去。去時實有去者。是人則有咎。若離去法有去時。則不相因待。何以故。若說去時有去。是則為二。而實不爾。是故不得言離去有去時。復次。
: 若去時有去 則有二種去
: 一謂為去時 二謂去時去
若謂去時有去是則有過。所謂有二去。一者因去有去時。二者去時中有去。問曰。若有二去有何咎。答曰。
: 若有二去法 則有二去者
: 以離於去者 去法不可得
若有二去法。則有二去者。何以故。因去法有去者故。一人有二去二去者。此則不然。是故去時亦無去。問曰。離去者無去法可爾。今三時中定有去者。答曰。
: 若離於去者 去法不可得
: 以無去法故 何得有去者
若離於去者。則去法不可得。今云何於無去法中。言三時定有去者。復次。
: 去者則不去 不去者不去
: 離去不去者 無第三去者
無有去者。何以故。若有去者則有二種。若去者若不去者。若離是二。無第三去者。問曰。若去者去有何咎。答曰。
: 若言去者去 云何有此義
: 若離於去法 去者不可得
若謂定有去者用去法。是事不然。何以故。離去法。去者不可得故。若離去者定有去法。則去者能用去法。而實不爾。復次。
: 若去者有去 則有二種去
: 一謂去者去 二謂去法去
若言去者用去法。則有二過。於一去者中而有二去。一以去法成去者。二以去者成去法。去者成已然後用去法。是事不然。是故先三時中。謂定有去者用去法。是事不然。復次。
: 若謂去者去 是人則有咎
: 離去有去者 說去者有去
若人說去者能用去法。是人則有咎。離去法有去者。何以故。說去者用去法。是為先有去者後有去法。是事不然。是故三時中無有去者。復次若決定有去有去者。應有初發。而於三時中。求發不可得。何以故。
: 已去中無發 未去中無發
: 去時中無發 何處當有發
何以故。三時中無發。
: 未發無去時 亦無有已去
: 是二應有發 未去何有發
: 無去無未去 亦復無去時
: 一切無有發 何故而分別
若人未發則無去時。亦無已去。若有發當在二處。去時已去中。二俱不然。未去時未有發故。未去中何有發。發無故無去。無去故無去者。何得有已去未去去時。問曰。若無去無去者。應有住住者。答曰。
: 去者則不住 不去者不住
: 離去不去者 何有第三住
若有住有住者。應去者住。若不去者住。若離此二。應有第三住。是事不然。去者不住。去未息故。與去相違名為住。不去者亦不住。何以故。因去法滅故有住。無去則無住。離去者不去者。更無第三住者。若有第三住者。即在去者不去者中。以是故。不得言去者住。復次。
: 去者若當住 云何有此義
: 若當離於去 去者不可得
汝謂去者住。是事不然。何以故。離去法。去者不可得。若去者在去相。云何當有住。去住相違故。復次。
: 去未去無住 去時亦無住
: 所有行止法 皆同於去義
若謂去者住。是人應在去時已去未去中住。三處皆無住。是故汝言去者有住。是則不然。如破去法住法。行止亦如是。行者。如從穀子相續至芽莖葉等。止者。穀子滅故芽莖葉滅。相續故名行。斷故名止。又如無明緣諸行乃至老死是名行。無明滅故諸行等滅是名止。問曰。汝雖種種門破去去者住住者。而眼見有去住。答曰。肉眼所見不可信。若實有去去者。為以一法成。為以二法成。二俱有過。何以故。
: 去法即去者 是事則不然
: 去法異去者 是事亦不然
若去法去者一。是則不然。異亦不然。問曰一異有何過。答曰。
: 若謂於去法 即為是去者
: 作者及作業 是事則為一
: 若謂於去法 有異於去者
: 離去者有去 離去有去者
如是二俱有過。何以故。若去法即是去者。是則錯亂破於因緣。因去有去者。因去者有去。又去名為法。去者名為人。人常法無常。若一者則二俱應常二俱無常。一中有如是等過。若異者則相違。未有去法應有去者。未有去者應有去法。不相因待。一法滅應一法在。異中有如是等過。復次。
: 去去者是二 若一異法成
: 二門俱不成 云何當有成
若去者去法。有若以一法成。若以異法成。二俱不可得。先已說無第三法成。若謂有成。應說因緣無去無去者。今當更說。
: 因去知去者 不能用是去
: 先無有去法 故無去者去
隨以何去法知去者。是去者不能用是去法。何以故。是去法未有時。無有去者。亦無去時已去未去。如先有人有城邑得有所起。去法去者則不然。去者因去法成。去法因去者成故。復次。
: 因去知去者 不能用異去
: 於一去者中 不得二去故
隨以何去法知去者。是去者不能用異去法。何以故。一去者中。二去法不可得故。復次。
: 決定有去者 不能用三去
: 不決定去者 亦不用三去
: 去法定不定 去者不用三
: 是故去去者 所去處皆無
決定者。名本實有。不因去法生。去法名身動。三種名未去已去去時。若決定有去者。離去法應有去者。不應有住。是故說決定有去者不能用三去。若去者不決定。不決定名本實無。以因去法得名去者。以無去法故不能用三去。因去法故有去者。若先無去法則無去者。云何言不決定去者用三去。如去者去法亦如是。若先離去者。決定有去法。則不因去者有去法。是故去者。不能用三去法。若決定無去法去者何所用。如是思惟觀察。去法去者所去處。是法皆相因待。因去法有去者。因去者有去法。因是二法則有可去處不得言定有。不得言定無。是故決定知。三法虛妄。空無所有。但有假名。如幻如化。
==觀六情品第三==
龍樹菩薩造 梵志青目釋
姚秦三藏鳩摩羅什譯
問曰。經中說有六情。所謂。
: 眼耳及鼻舌 身意等六情
: 此眼等六情 行色等六塵
此中眼為內情色為外塵。眼能見色乃至意為內情。法為外塵。意能知法。答曰無也。何以故。
: 是眼則不能 自見其己體
: 若不能自見 云何見餘物
是眼不能見自體。何以故。如燈能自照亦能照他。眼若是見相。亦應自見亦應見他。而實不爾。是故偈中說。若眼不自見何能見餘物。問曰。眼雖不能自見。而能見他。如火能燒他不能自燒。答曰。
: 火喻則不能 成於眼見法
: 去未去去時 已總答是事
汝雖作火喻。不能成眼見法。是事去來品中已答。如已去中無去。未去中無去。去時中無去。如已燒未燒燒時俱無有燒。如是已見未見見時俱無見相。復次。
: 見若未見時 則不名為見
: 而言見能見 是事則不然
眼未對色。則不能見。爾時不名為見。因對色名為見。是故偈中說。未見時無見。云何以見能見。復次二處俱無見法。何以故。
: 見不能有見 非見亦不見
: 若已破於見 則為破見者
見不能見。先已說過故。非見亦不見。無見相故。若無見相。云何能見。見法無故見者亦無。何以故。若離見有見者。無眼者。亦應以餘情見。若以見見。則見中有見相。見者無見相。是故偈中說。若已破於見則為破見者。復次。
: 離見不離見 見者不可得
: 以無見者故 何有見可見
若有見見者則不成。若無見見者亦不成。見者無故。云何有見可見。若無見者。誰能用見法分別外色。是故偈中說。以無見者故何有見可見。復次。
: 見可見無故 識等四法無
: 四取等諸緣 云何當得有
見可見法無故。識觸受愛四法皆無。以無愛等故。四取等十二因緣分亦無。復次。
: 耳鼻舌身意 聲及聞者等
: 當知如是義 皆同於上說
如見可見法空。屬眾緣故無決定。餘耳等五情聲等五塵。當知亦同見可見法。義同故不別說。
==觀五陰品第四==
龍樹菩薩造 梵志青目釋
姚秦三藏鳩摩羅什譯
問曰。經說有五陰。是事云何。答曰。
: 若離於色因 色則不可得
: 若當離於色 色因不可得
色因者。如布因縷。除縷則無布。除布則無縷。布如色縷如因。問曰若離色因有色。有何過。答曰。
: 離色因有色 是色則無因
: 無因而有法 是事則不然
如離縷有布。布則無因。無因而有法。世間所無有。問曰。佛法外道法世間法中皆有無因法。佛法有三無為。無為常故無因。外道法中虛空時方神微塵涅槃等。世間法虛空時方等。是三法無處不有。故名為常。常故無因。汝何以說無因法世間所無。答曰。此無因法但有言說。思惟分別則皆無。若法從因緣有。不應言無因。若無因緣則如我說。問曰。有二種因。一者作因。二者言說因。是無因法無作因。但有言說因。令人知故。答曰。雖有言說因。是事不然。虛空如六種中破。餘事後當破。復次現事尚皆可破。何況微塵等不可見法。是故說無因法世間所無。問曰。若離色有色因。有何過。答曰。
: 若離色有因 則是無果因
: 若言無果因 則無有是處
若除色果。但有色因者。即是無果因。問曰。若無果有因。有何咎。答曰。無果有因世間所無。何以故。以果故名為因。若無果云何名因。復次若因中無果者。物何以不從非因生。是事如破因緣品中說。是故無有無果因。復次。
: 若已有色者 則不用色因
: 若無有色者 亦不用色因
二處有色因。是則不然。若先因中有色。不名為色因。若先因中無色。亦不名為色因。問曰。若二處俱不然。但有無因色。有何咎。答曰。
: 無因而有色 是事終不然
: 是故有智者 不應分別色
若因中有果因中無果。此事尚不可得何況無因有色。是故言無因而有色。是事終不然。是故有智者。不應分別色。分別名凡夫。以無明愛染貪著色。然後以邪見生分別戲論說因中有果無果等。今此中求色不可得。是故智者不應分別。復次。
: 若果似於因 是事則不然
: 果若不似因 是事亦不然
若果與因相似。是事不然。因細果麁故。因果色力等各異。如布似縷則不名布。縷多布一故。不得言因果相似。若因果不相似。是亦不然。如麻縷不成絹。麁縷無出細布。是故不得言因果不相似。二義不然。故無色無色因。
: 受陰及想陰 行陰識陰等
: 其餘一切法 皆同於色陰
四陰及一切法。亦應如是思惟破。又今造論者。欲讚美空義故。而說偈。
: 若人有問者 離空而欲答
: 是則不成答 俱同於彼疑
: 若人有難問 離空說其過
: 是不成難問 俱同於彼疑
若人論議時。各有所執。離於空義而有問答者。皆不成問答。俱亦同疑。如人言瓶是無常。問者言。何以故無常。答言。從無常因生故。此不名答。何以故。因緣中亦疑不知為常為無常。是為同彼所疑。問者若欲說其過。不依於空而說諸法無常。則不名問難。何以故。汝因無常破我常。我亦因常破汝無常。若實無常則無業報。眼耳等諸法念念滅。亦無有分別。有如是等過。皆不成問難。同彼所疑。若依空破常者。則無有過。何以故。此人不取空相故。是故若欲問答。尚應依於空法。何況欲求離苦寂滅相者。
==觀六種品第五==
龍樹菩薩造 梵志青目釋
姚秦三藏鳩摩羅什譯
問曰。六種各有定相。有定相故則有六種。答曰。
: 空相未有時 則無虛空法
: 若先有虛空 即為是無相
若未有虛空相。先有虛空法者。虛空則無相。何以故無色處名虛空相。色是作法無常。若色未生。未生則無滅。爾時無虛空相。因色故有無色處。無色處名虛空相。問曰。若無相有虛空。有何咎。答曰。
: 是無相之法 一切處無有
: 於無相法中 相則無所相
若於常無常法中。求無相法不可得。如論者言。是有是無云何知各有相。故生住滅是有為相。無生住滅是無為相。虛空若無相。則無虛空。若謂先無相後相來相者。是亦不然。若先無相。則無法可相。何以故。
: 有相無相中 相則無所住
: 離有相無相 餘處亦不住
如有峯有角尾端有毛頸下垂{{!|𩑶|古頁}}。是名牛相。若離是相則無牛。若無牛是諸相無所住。是故說於無相法中相則無所相。有相中相亦不住。先有相故。如水相中火相不住。先有自相故。復次若無相中相住者。則為無因。無因名為無法。而有相.相.可相。常相因待故。離有相無相法。更無第三處可相。是故偈中說離有相無相餘處亦不住。復次。
: 相法無有故 可相法亦無
: 可相法無故 相法亦復無
相無所住故。則無可相法。可相法無故。相法亦無。何以故。因相有可相。因可相有相。共相因待故。
: 是故今無相 亦無有可相
: 離相可相已 更亦無有物
於因緣中。本末推求。相可相決定不可得。是二不可得故。一切法皆無。一切法皆攝在相可相二法中。或相為可相。或可相為相。如火以烟為相。烟亦復以火為相。問曰。若無有有。應當有無。答曰。
: 若使無有有 云何當有無
: 有無既已無 知有無者誰
凡物若自壞。若為他壞。名為無。無不自有。從有而有。是故言若使無有有云何當有無。眼見耳聞尚不可得。何況無物。問曰。以無有有故無亦無。應當有知有無者。答曰。若有知者。應在有中應在無中。有無既破。知者亦同破。
: 是故知虛空 非有亦非無
: 非相非可相 餘五同虛空
如虛空種種求相不可得。餘五種亦如是。問曰。虛空不在初不在後。何以先破。答曰。地水火風眾緣和合故易破。識以苦樂因故知無常變異故易破。虛空無如是相。但凡夫悕望為有。是故先破。復次虛空能持四大。四大因緣有識。是故先破根本。餘者自破。問曰。世間人盡見諸法是有是無。汝何以獨與世間相違。言無所見。答曰。
: 淺智見諸法 若有若無相
: 是則不能見 滅見安隱法
若人未得道。不見諸法實相。愛見因緣故種種戲論。見法生時謂之為有。取相言有。見法滅時謂之為斷。取相言無。智者見諸法生即滅無見。見諸法滅即滅有見。是故於一切法雖有所見。皆如幻如夢。乃至無漏道見尚滅。何況餘見。是故若不見滅見安隱法者。則見有見無。
==觀染染者品第六==
龍樹菩薩造 梵志青目釋
姚秦三藏鳩摩羅什譯
問曰。經說貪欲瞋恚愚癡。是世間根本。貪欲有種種名。初名愛次名著次名染次名婬欲。次名貪欲。有如是等名字此是結使。依止眾生眾生名染者。貪欲名染法。有染法染者故。則有貪欲。餘二亦如是。有瞋則有瞋者。有癡則有癡者。以此三毒因緣起三業。三業因緣起三界。是故有一切法答曰。經雖說有三毒名字。求實不可得。何以故。
: 若離於染法 先自有染者
: 因是染欲者 應生於染法
: 若無有染者 云何當有染
: 若有若無染 染者亦如是
若先定有染者。則不更須染。染者先已染故。若先定無染者。亦復不應起染要當先有染者然後起染。若先無染者。則無受染者。染法亦如是。若先離人定有染法。此則無因。云何得起似如無薪火。若先定無染法。則無有染者。是故偈中說若有若無染。染者亦如是。問曰。若染法染者先後相待生。是事不可得者。若一時生有何咎。答曰。
: 染者及染法 俱成則不然
: 染者染法俱 則無有相待
若染法染者一時成。則不相待。不因染者有染法。不因染法有染者。是二應常。已無因成故。若常則多過。無有解脫法。復次今當以一異法。破染法染者。何以故。
: 染者染法一 一法云何合
: 染者染法異 異法云何合
染法染者。若以一法合。若以異法合。若一則無合。何以故。一法云何自合。如指端不能自觸。若以異法合。是亦不可。何以故。以異成故。若各成竟不須復合。雖合猶異。復次一異俱不可。何以故。
: 若一有合者 離伴應有合
: 若異有合者 離伴亦應合
若染染者一。強名為合者。應離餘因緣而有染染者。復次若一。亦不應有染染者二名。染是法染者是人。若人法為一。是則大亂。若染染者各異。而言合者。則不須餘因緣而有合。若異而合者。雖遠亦應合。問曰。一不合可爾。眼見異法共合。答曰。
: 若異而有合 染染者何事
: 是二相先異 然後說合相
若染染者。先有決定異相。而後合者是則不合何以故。是二相先已異。而後強說合。復次。
: 若染及染者 先各成異相
: 既已成異相 云何而言合
若染染者先各成別相。汝今何以強說合相。復次。
: 異相無有成 是故汝欲合
: 合相竟無成 而復說異相
汝已染染者異相不成故。復說合相。合相中有過。染染者不成。汝為成合相故。復說異相。汝自已為定。而所說不定。何以故。
: 異相不成故 合相則不成
: 於何異相中 而欲說合相
以此中染染者異相不成故。合相亦不成。汝於何異相中而欲說合相。復次。
: 如是染染者 非合不合成
: 諸法亦如是 非合不合成
如染恚癡亦如是。如三毒一切煩惱一切法亦如是。非先非後非合非散。等因緣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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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三相品第七==
龍樹菩薩造 梵志青目釋
姚秦三藏鳩摩羅什譯
問曰。經說有為法有三相生住滅。萬物以生法生。以住法住。以滅法滅。是故有諸法。答曰不爾。何以故。三相無決定故。是三相為是有為能作有為相。為是無為能作有為相。二俱不然。何以故。
: 若生是有為 則應有三相
: 若生是無為 何名有為相
若生是有為。應有三相生住滅。是事不然。何以故。共相違故。相違者。生相應生法。住相應住法。滅相應滅法。若法生時。不應有住滅相違法。一時則不然。如明闇不俱。以是故生不應是有為法。住滅相亦應如是。問曰。若生非有為。若是無為有何咎。答曰。若生是無為。云何能為有為法作相。何以故。無為法無性故。因滅有為名無為。是故說不生不滅名無為相。更無自相。是故無法。不能為法作相。如兔角龜毛等不能為法作相。是故生非無為。住滅亦如是。復次。
: 三相若聚散 不能有所相
: 云何於一處 一時有三相
是生住滅相。若一一能為有為法作相。若和合能與有為法作相。二俱不然。何以故。若謂一一者。於一處中或有有相。或有無相。生時無住滅。住時無生滅。滅時無生住。若和合者。共相違法。云何一時俱。若謂三相更有三相者。是亦不然。何以故。
: 若謂生住滅 更有有為相
: 是即為無窮 無即非有為
若謂生住滅更有有為相。生更有生有住有滅。如是三相復應更有相。若爾則無窮。若更無相。是三相則不名有為法。亦不能為有為法作相。問曰。汝說三相為無窮。是事不然。生住滅雖是有為。而非無窮。何以故。
: 生生之所生 生於彼本生
: 本生之所生 還生於生生
法生時通自體七法共生。一法二生三住四滅五生生六住住七滅滅。是七法中。本生除自體。能生六法。生生能生本生。本生能生生生。是故三相雖是有為。而非無窮。答曰。
: 若謂是生生 能生於本生
: 生生從本生 何能生本生
若是生生能生本生者。是生生則不名從本生生。何以故。是生生從本生生。云何能生本生。復次。
: 若謂是本生 能生於生生
: 本生從彼生 何能生生生
若謂本生能生生生者。是本生不名從生生生。何以故。是本生從生生生。云何能生生生。生生法應生本生。而今生生不能生本生。生生未有自體。何能生本生。是故本生不能生生生。問曰。是生生生時非先非後。能生本生。但生生生時能生本生。答曰不然。何以故。
: 若生生生時 能生於本生
: 生生尚未有 何能生本生
若謂生生生時能生本生可爾。而實未有。是故生生生時。不能生本生。復次。
: 若本生生時 能生於生生
: 本生尚未有 何能生生生
若謂是本生生時能生生生可爾。而實未有。是故本生生時。不能生生生。問曰。
: 如燈能自照 亦能照於彼
: 生法亦如是 自生亦生彼
如燈入於闇室照了諸物。亦能自照。生亦如是。能生於彼。亦能自生。答曰不然。何以故。
: 燈中自無闇 住處亦無闇
: 破闇乃名照 無闇則無照
燈體自無闇。明所及處亦無闇。明闇相違故。破闇故名照。無闇則無照。何得言燈自照亦照彼。問曰。是燈非未生有照亦非生已有照。但燈生時。能自照亦照彼。答曰。
: 云何燈生時 而能破於闇
: 此燈初生時 不能及於闇
燈生時名半生半未生。燈體未成就云何能破闇。又燈不能及闇。如人得賊乃名為破。若謂燈雖不到闇而能破闇者。是亦不然。何以故。
: 燈若未及闇 而能破闇者
: 燈在於此間 則破一切闇
若燈有力。不到闇而能破者。此處燃燈。應破一切處闇。俱不及故。復次燈不應自照照彼。何以故。
: 若燈能自照 亦能照於彼
: 闇亦應自闇 亦能闇於彼
若燈與闇相違故。能自照亦照於彼。闇與燈相違故。亦應自蔽蔽彼。若闇與燈相違。不能自蔽蔽彼。燈與闇相違。亦不應自照亦照彼。是故燈喻非也。破生因緣未盡故。今當更說。
: 此生若未生 云何能自生
: 若生已自生 生已何用生
是生自生時。為生已生。為未生生。若未生生則是無法。無法何能自生。若謂生已生。則為已成。不須復生。如已作不應更作。若已生若未生。是二俱不生故無生。汝先說生如燈能自生亦生彼。是事不然。住滅亦如是。復次。
: 生非生已生 亦非未生生
: 生時亦不生 去來中已答
生名眾緣和合有生。已生中無作故無生。未生中無作故無生。生時亦不然。離生法生時不可得。離生時生法亦不可得。云何生時生。是事去來中已答。已生法不可生。何以故。生已復生。如是展轉則為無窮。如作已復作。復次若生已更生者。以何生法生。是生相未生。而言生已生者。則自違所說。何以故。生相未生而汝謂生。若未生謂生者。法或可生已而生。或可未生而生。汝先說生已生。是則不定。復次如燒已不應復燒。去已不應復去。如是等因緣故。生已不應生。未生法亦不生。何以故。法若未生。則不應與生緣和合。若不與生緣和合。則無法生。若法未與生緣和合而生者。應無作法而作。無去法而去。無染法而染。無恚法而恚。無癡法而癡。如是則皆破世間法。是故未生法不生。復次若未生法生者。世間未生法皆應生一切凡夫。未生菩提今應生菩提不壞法。阿羅漢無有煩惱。今應生煩惱。兔等無角今皆應生。但是事不然。是故未生法亦不生。問曰。未生法不生者。以未有緣無作無作者無時無方等故不生。若有緣有作有作者有時有方等和合故未生法生。是故若說一切未生法皆不生。是事不爾。答曰。若法有緣有時有方等和合則生者。先有亦不生。先無亦不生。有無亦不生。三種先已破。是故生已不生。未生亦不生。生時亦不生。何以故。已生分不生。未生分亦不生。如先答。復次若離生有生時者。應生時生。但離生無生時。是故生時亦不生。復次若言生時生者。則有二生過。一以生故名生時。二以生時中生。二皆不然。無有二法。云何有二生。是故生時亦不生。復次生法未發則無生時。生時無故生何所依。是故不得言生時生。如是推求。生已無生。未生無生。生時無生。無生故生不成。生不成故住滅亦不成。生住滅不成故有為法不成。是故偈中說去未去去時中已答。問曰。我不定言生已生未生生生時生。但眾緣和合故有生。答曰。汝雖有是說。此則不然。何以故。
: 若謂生時生 是事已不成
: 云何眾緣合 爾時而得生
生時生已種種因緣破。汝今何以更說眾緣和合故有生。若眾緣具足不具足。皆與生同破。復次。
: 若法眾緣生 即是寂滅性
: 是故生生時 是二俱寂滅
眾緣所生法。無自性故寂滅。寂滅名為無。此無彼無相。斷言語道滅諸戲論。眾緣名。如因縷有布因蒲有席。若縷自有定相。不應從麻出。若布自有定相。不應從縷出。而實從縷有布。從麻有縷。是故縷亦無定性。布亦無定性。如燃可燃因緣和合成。無有自性。可燃無故燃亦無。燃無故可燃亦無。一切法亦如是。是故從眾緣生法無自性。無自性故空如野馬無實。是故偈中說生與生時二俱寂滅。不應說生時生。汝雖種種因緣欲成生相。皆是戲論非寂滅相。問曰。定有三世別異。未來世法得生。因緣即生。何故言無生。答曰。
: 若有未生法 說言有生者
: 此法先已有 更復何用生
若未來世中。有未生法而生。是法先已有。何用更生。有法不應更生。問曰。未來雖有。非如現在相。以現在相故說生。答曰。現在相未來中無。若無云何言未來生法生。若有不名未來。應名現在。現在不應更生。二俱無生故不生。復次汝謂生時生亦能生彼。今當更說。
: 若言生時生 是能有所生
: 何得更有生 而能生是生
若生生時能生彼。是生誰復能生。
: 若謂更有生 生生則無窮
: 離生生有生 法皆能自生
若生更有生。生則無窮。若是生更無生而自生者。一切法亦皆能自生。而實不爾。復次。
: 有法不應生 無亦不應生
: 有無亦不生 此義先已說
凡所有生。為有法有生。為無法有生。為有無法有生。是皆不然。是事先已說。離此三事更無有生。是故無生。復次。
: 若諸法滅時 是時不應生
: 法若不滅者 終無有是事
若法滅相是法不應生。何以故。二相相違故。一是滅相。知法是滅。一是生相。知法是生。二相相違法。一時則不然。是故滅相法不應生。問曰。若滅相法不應生。不滅相法應生。答曰。一切有為法念念滅故。無不滅法離有為。無有決定無為法。無為法但有名字。是故說不滅法終無有是事。問曰。若法無生應有住。答曰。
: 不住法不住 住法亦不住
: 住時亦不住 無生云何住
不住法不住。無住相故。住法亦不住。何以故。已有住故。因去故有住。若住法先有。不應更住。住時亦不住。離住不住更無住時。是故亦不住。如是一切處求住不可得故。即是無生。若無生云何有住。復次。
: 若諸法滅時 是則不應住
: 法若不滅者 終無有是事
若法滅相。是法無有住相。何以故。一法中有二相相違故。一是滅相。二是住相。一時一處有住滅相。是事不然。是故不得言滅相法有住。問曰。若法不滅應有住。答曰。無有不滅法。何以故。
: 所有一切法 皆是老死相
: 終不見有法 離老死有住
一切法生時無常。常隨逐無常有二。名老及死。如是一切法。常有老死故無住時。復次。
: 住不自相住 亦不異相住
: 如生不自生 亦不異相生
若有住法。為自相住為他相住。二俱不然。若自相住則為是常。一切有為法從眾緣生。若住法自住。則不名有為。住若自相住。法亦應自相住。如眼不能自見。住亦如是。若異相住則。住更有住。是則無窮。復次見異法生異相。不得不因異法而有異相。異相不定故。因異相而住者。是事不然。問曰。若無住應有滅。答曰無。何以故。
: 法已滅不滅 未滅亦不滅
: 滅時亦不滅 無生何有滅
若法已滅則不滅。以先滅故。未滅亦不滅。離滅相故。滅時亦不滅。離二更無滅時。如是推求。滅法即是無生。無生何有滅。復次。
: 法若有住者 是則不應滅
: 法若不住者 是亦不應滅
若法定住則無有滅。何以故。由有住相故。若住法滅則有二相。住相滅相。是故不得言住中有滅。如生死不得一時有。若法不住亦無有滅。何以故。離住相故。若離住相則無法。無法云何滅。復次。
: 是法於是時 不於是時滅
: 是法於異時 不於異時滅
若法有滅相。是法為自相滅。為異相滅。二俱不然。何以故。如乳不於乳時滅。隨有乳時。乳相定住故。非乳時亦不滅。若非乳不得言乳滅。復次。
: 如一切諸法 生相不可得
: 以無生相故 即亦無滅相
如先推求。一切法生相不可得。爾時即無滅相。破生故無生。無生云何有滅。若汝意猶未已。今當更說破滅因緣。
: 若法是有者 是即無有滅
: 不應於一法 而有有無相
諸法有時推求滅相不可得。何以故。云何一法中。亦有亦無相。如光影不同處。復次。
: 若法是無者 是即無有滅
: 譬如第二頭 無故不可斷
法若無者則無滅相。如第二頭第三手無故不可斷。復次。
: 法不自相滅 他相亦不滅
: 如自相不生 他相亦不生
如先說生相。生不自生。亦不從他生。若以自體生。是則不然。一切物皆從眾緣生。如指端不能自觸。如是生不能自生。從他生亦不然。何以故。生未有故。不應從他生。是生無故無自體。自體無故他亦無。是故從他生亦不然。滅法亦如是。不自相滅不他相滅。復次。
: 生住滅不成 故無有有為
: 有為法無故 何得有無為
汝先說有生住滅相故有有為。以有有為故有無為。今以理推求。三相不可得。云何得有有為。如先說。無有無相法。有為法無故。何得有無為。無為相名不生不住不滅。止有為相故名無為相。無為自無別相。因是三相有無為相。如火為熱相地為堅相水為冷相。無為則不然。問曰。若是生住滅畢竟無者。云何論中得說名字。答曰。
: 如幻亦如夢 如乾闥婆城
: 所說生住滅 其相亦如是
生住滅相無有決定。凡人貪著謂有決定。諸賢聖憐愍欲止其顛倒。還以其所著名字為說。語言雖同其心則異。如是說生住滅相。不應有難。如幻化所作。不應責其所由。不應於中有憂喜想。但應眼見而已。如夢中所見不應求實。如乾闥婆城日出時現而無有實。但假為名字不久則滅。生住滅亦如是。凡夫分別為有。智者推求則不可得。
==觀作作者品第八==
龍樹菩薩造 梵志青目釋
姚秦三藏鳩摩羅什譯
問曰。現有作有作者有所用作法。三事和合故有果報。是故應有作者作業。答曰。上來品品中。破一切法皆無有餘。如破三相。三相無故無有有為。有為無故無無為。有為無為無故。一切法盡無作作者。若是有為。有為中已破。若是無為。無為中已破。不應復問汝著心深故。而復更問。今當復答。
: 決定有作者 不作決定業
: 決定無作者 不作無定業
若先定有作者定有作業。則不應作。若先定無作者定無作業。亦不應作。何以故。
: 決定業無作 是業無作者
: 定作者無作 作者亦無業
若先決定有作業。不應更有作者。又離作者應有作業。但是事不然。若先決定有作者。不應更有作業。又離作業應有作者。但是事不然。是故決定作者決定作業。不應有作。不決定作者不決定作業。亦不應有作。何以故。本來無故。有作者有作業。尚不能作。何況無作者無作業。復次。
: 若定有作者 亦定有作業
: 作者及作業 即墮於無因
若先定有作者定有作業。汝謂作者有作。即為無因離作業有作者。離作者有作業。則不從因緣有。問曰。若不從因緣有作者有作業。有何咎。答曰。
: 若墮於無因 則無因無果
: 無作無作者 無所用作法
: 若無作等法 則無有罪福
: 罪福等無故 罪福報亦無
: 若無罪福報 亦無有涅槃
: 諸可有所作 皆空無有果
若墮於無因。一切法則無因無果。能生法名為因。所生法名為果。是二即無。是二無故無作無作者。亦無所用作法。亦無罪福。罪福無故亦無罪福果報及涅槃道。是故不得從無因生。問曰。若作者不定。而作不定業有何咎。答曰。一事無尚不能起作業。何況二事都無。譬如化人以虛空為舍。但有言說而無作者作業。問曰。若無作者無作業。不能有所作。今有作者有作業應有作。答曰。
: 作者定不定 不能作二業
: 有無相違故 一處則無二
作者定不定。不能作定不定業。何以故。有無相違故。一處不應有二。有是決定。無是不決定。一人一事云何有有無。復次。
: 有不能作無 無不能作有
: 若有作作者 其過如先說
若有作者而無業。何能有所作。若無作者而有業。亦不能有所作。何以故。如先說。有中若先有業。作者復何所作。若[19]先無業云何可得作。如是則破罪福等因緣果報。是故偈中說。有不能作無無不能作有。若有作作者。其過如先說。復次。
: 作者不作定 亦不作不定
: 及定不定業 其過如先說
定業已破。不定業亦破。定不定業亦破。今欲一時總破。故說是偈。是故作者不能作三種業。今三種作者。亦不能作業。何以故。
: 作者定不定 亦定亦不定
: 不能作於業 其過如先說
作者定不定。亦定亦不定。不能作於業。何以故。如先三種過因緣。此中應廣說。如是一切處求作者作業。皆不可得。問曰。若言無作無作者。則復墮無因。答曰。是業從眾緣生假名為有。無有決定。不如汝所說。何以故。
: 因業有作者 因作者有業
: 成業義如是 更無有餘事
業先無決定。因人起業。因業有作者。作者亦無決定。因有作業名為作者。二事和合故得成作作者。若從和合生則無自性。無自性故空。空則無所生。但隨凡夫憶想分別故。說有作業有作者。第一義中無作業無作者。復次。
: 如破作作者 受受者亦爾
: 及一切諸法 亦應如是破
如作作者不得相離。不相離故不決定。無決定故無自性。受受者亦如是。受名五陰身。受者是人。如是離人無五陰。離五陰無人。但從眾緣生如受受者。餘一切法。亦應如是破。
==觀本住品第九==
龍樹菩薩造 梵志青目釋
姚秦三藏鳩摩羅什譯
問曰。有人言。
: 眼耳等諸根 苦樂等諸法
: 誰有如是事 是則名本住
: 若無有本住 誰有眼等法
: 以是故當知 先已有本住
眼耳鼻舌身命等諸根。名為眼耳等根。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想思憶念等心心數法。名為苦樂等法。有論師言。先未有眼等法。應有本住。因是本住。眼等諸根得增長。若無本住。身及眼等諸根。為因何生而得增長。答曰。
: 若離眼等根 及苦樂等法
: 先有本住者 以何而可知
若離眼耳等根苦樂等法。先有本住者。以何可說以何可知。如外法瓶衣等。以眼等根得知。內法以苦樂等根得知。如經中說。可壞是色相。能受是受相。能識是識相。汝說離眼耳苦樂等先有本住者。以何可知說有是法。問曰。有論師言。出入息視眴壽命思惟苦樂憎愛動發等是神相。若無有神。云何有出入息等相。是故當知。離眼耳等根苦樂等法。先有本住。答曰。是神若有。應在身內如壁中有柱。若在身外。如人被鎧。若在身內。身則不可壞。神常在內故是故言神在身內。但有言說虛妄無實。若在身外覆身如鎧者。身應不可見。神細密覆故。亦應不可壞而今實見身壞。是故當知。離苦樂等先無餘法。若謂斷臂時神縮在內不可斷者。斷頭時亦應縮在內不應死。而實有死。是故知離苦樂等先有神者。但有言說虛妄無實。復次若言身大則神大。身小則神小。如燈大則明大燈小則明小者。如是神則隨身不應常。若隨身者。身無則神無。如燈滅則明滅。若神無常。則與眼耳苦樂等同。是故當知。離眼耳等先無別神。復次如風狂病人。不得自在。不應作而作。若有神是諸作主者。云何言不得自在。若風狂病不惱神者應離神別有所作。如是種種推求離眼耳等根苦樂等法。先無本住。若必謂離眼耳等根苦樂等法有本住者。無有是事。何以故。
: 若離眼耳等 而有本住者
: 亦應離本住 而有眼耳等
若本住離眼耳等根苦樂等法先有者。今眼耳等根苦樂等法。亦應離本住而有。問曰。二事相離可爾但使有本住。答曰。
: 以法知有人 以人知有法
: 離法何有人 離人何有法
法者眼耳苦樂等。人者是本住。汝謂以有法故知有人。以有人故知有法。今離眼耳等法何有人。離人何有眼耳等法。復次。
: 一切眼等根 實無有本住
: 眼耳等諸根 異相而分別
眼耳等諸根苦樂等諸法。實無有本住。因眼緣色生眼識。以和合因緣。知有眼耳等諸根。不以本住故知。是故偈中說一切眼等根實無有本住。眼耳等諸根各自能分別。問曰。
: 若眼等諸根 無有本住者
: 眼等一一根 云何能知塵
若一切眼耳等諸根。苦樂等諸法。無本住者。今一一根。云何能知塵。眼耳等諸根無思惟。不應有知。而實知塵。當知離眼耳等諸根。更有能知塵者。答曰。若爾者。為一一根中各有知者。為一知者在諸根中。二俱有過。何以故。
: 見者即聞者 聞者即受者
: 如是等諸根 則應有本住
若見者即是聞者。聞者即是受者。則是一神。如是眼等諸根。應先有本住。色聲香等無有定知者。或可以眼聞聲。如人有六向隨意見聞。若聞者見者是一。於眼等根隨意見聞。但是事不然。
: 若見聞各異 受者亦各異
: 見時亦應聞 如是則神多
若見者聞者受者各異。則見時亦應聞。何以故。離見者有聞者故。如是鼻舌身中。神應一時行。若爾者。人一而神多。以一切根一時知諸塵。而實不爾。是故見者聞者受者。不應俱用。復次。
: 眼耳等諸根 苦樂等諸法
: 所從生諸大 彼大亦無神
若人言離眼耳等諸根苦樂等諸法別有本住。是事已破。今於眼耳等所因四大。是四大中亦無本住。問曰。若眼耳等諸根。苦樂等諸法。無有本住可爾。眼耳等諸根。苦樂等諸法應有。答曰。
: 若眼耳等根 苦樂等諸法
: 無有本住者 眼等亦應無
若眼耳苦樂等諸法。無有本住者。誰有此眼耳等。何緣而有。是故眼耳等亦無。復次。
: 眼等無本住 今後亦復無
: 以三世無故 無有無分別
思惟推求本住。於眼等先無。今後亦無。若三世無。即是無生寂滅不應有難。若無本住。云何有眼等。如是問答。戲論則滅。戲論滅故。諸法則空。
==觀燃可燃品第十==
龍樹菩薩造 梵志青目釋
姚秦三藏鳩摩羅什譯
問曰應有受受者。如燃可燃。燃是受者。可燃是受。所謂五陰。答曰。是事不然。何以故。燃可燃俱不成故。燃可燃。若以一法成。若以二法成。二俱不成。問曰。且置一異法。若言無燃可燃。今云何以一異相破。如兔角龜毛無故不可破。世間眼見實有事而後可思惟。如有金然後可燒可鍛。若無燃可燃。不應以一異法思惟。若汝許有一異法。當知有燃可燃。若許有者則為已有。答曰。隨世俗法言說。不應有過。燃可燃若說一若說異。不名為受。若離世俗言說。則無所論。若不說燃可燃。云何能有所破。若無所說則義不可明。如有論者。破破有無。必應言有無。不以稱有無故而受有無。是以隨世間言說故無咎。若口有言便是受者。汝言破即為自破。燃可燃亦如是。雖有言說亦復不受。是故以一異法。思惟燃可燃。二俱不成。何以故。
: 若燃是可燃 作作者則一
: 若燃異可燃 離可燃有燃
燃是火。可燃是薪。作者是人。作是業。若燃可燃一。則作作者亦應一。若作作者一。則陶師與瓶一。作者是陶師。作是瓶。陶師非瓶。瓶非陶師。云何為一。是以作作者不一故。燃可燃亦不一。若謂一不可則應異。是亦不然。何以故。若燃與可燃異。應離可燃別有燃。分別是可燃是燃。處處離可燃應有燃。而實不爾是故異亦不可。復次。
: 如是常應燃 不因可燃生
: 則無燃火功 亦名無作火
若燃可燃異。則燃不待可燃而常燃。若常燃者則自住其體。不待因緣人功則空。人功者。將護火令燃。是功現有。是故知火不異可燃。
復次若燃異可燃燃即無作。離可燃火何所然。若爾者火則無作。無作火無有是事。問曰。云何火不從因緣生。人功亦空答曰。
: 燃不待可燃 則不從緣生
: 火若常燃者 人功則應空
燃可燃若異。則不待可燃有燃。若不待可燃有然。則無相因法。是故不從因緣生。復次若燃異可燃。則應常燃。若常燃者。應離可燃別見有燃。更不須人功。何以故。
: 若汝謂燃時 名為可燃者
: 爾時但有薪 何物燃可燃
若謂先有薪燒時名可燃者。是事不爾。若離燃別有可燃者。云何言燃時名可燃。復次。
: 若異則不至 不至則不燒
: 不燒則不滅 不滅則常住
若燃異可燃。則燃不應至可燃。何以故。不相待成故。若燃不相待成。則自住其體。何用可燃。是故不至。若不至則不燃可燃何以故。無有不至而能燒故。若不燒則無滅。應常住自相。是事不爾。問曰。
: 燃與可燃異 而能至可燃
: 如此至彼人 彼人至此人
燃與可燃異。而能至可燃。如男至於女。如女至於男。答曰。
: 若謂燃可燃 二俱相離者
: 如是燃則能 至於彼可燃
若離燃有可燃。若離可燃有燃。各自成者。如是則應燃至可燃。而實不爾。何以故。離燃無可燃。離可燃無燃故。今離男有女。離女有男。是故汝喻非也。喻不成故。燃不至可燃。問曰。燃可燃相待而有。因可燃有燃。因燃有可燃。二法相待成。答曰。
: 若因可燃燃 因燃有可燃
: 先定有何法 而有燃可燃
若因可燃而燃成。亦應因燃可燃成。是中若先定有可燃。則因可燃。而燃成。若先定有燃。則因燃可燃成。今若因可燃而燃成者。則先有可燃而後有燃。不應待燃而有可燃。何以故可燃在先燃在後故。若燃不燃可燃。是則可燃不成。又可燃不在餘處離於燃故。若可燃不成。燃亦不成。若先燃後有可燃。燃亦有如是過。是故燃可燃。二俱不成。復次。
: 若因可燃燃 則燃成復成
: 是為可燃中 則為無有燃
若欲因可燃而成燃。則燃成已復成。何以故。燃自住於燃中。若燃不自住其體。從可燃成者。無有是事。是故有是燃從可燃成。今則燃成復成。有如是過。復有可燃無燃過。何以故。可燃離燃自住其體故。是故燃可燃相因待。無有是事。復次。
: 若法因待成 是法還成待
: 今則無因待 亦無所成法
若法因待成。是法還成本因待。如是決定則無二事。如因可燃而成燃。還因於燃而成可燃。是則二俱無定。無定故不可得。何以故。
: 若法有待成 未成云何待
: 若成已有待 成已何用待
若法因待成。是法先未成。未成則無。無則云何有因待。若是法先已成已成。何用因待。是二俱不相因待。是故汝先說燃可燃相因待成。無有是事。是故。
: 因可燃無燃 不因亦無燃
: 因燃無可燃 不因無可燃
今因待可燃燃不成。不因待可燃燃亦不成。可燃亦如是。因燃不因燃。二俱不成。是過先已說。復次。
: 燃不餘處來 燃處亦無燃
: 可燃亦如是 餘如去來說
燃不於餘方來入可燃可燃中亦無燃。析薪求燃不可得故。可燃亦如是。不從餘處來入燃中。燃中亦無可燃。如燃已不燃未燃不燃燃時不燃。是義如去來中說。是故。
: 可燃即非然 離可燃無燃
: 燃無有可燃 燃中無可燃
: 可燃中無燃
可燃即非燃。何以故。先已說作作者一過故。離可燃無燃。有常燃等過故。燃無有可燃。燃中無可燃。可燃中無燃。以有異過故。三皆不成。問曰。何故說燃可燃答曰。如因可燃有燃。如是因受有受者。受名五陰。受者名人。燃可燃不成故受受者亦不成。何以故。
: 以燃可燃法 說受受者法
: 及以說瓶衣 一切等諸法
如可燃非燃。如是受非受者。作作者一過故。又離受無受者。異不可得故。以異過故。三皆不成。如受受者。外瓶衣等一切法皆同上說。無生畢竟空。是故。
: 若人說有我 諸法各異相
: 當知如是人 不得佛法味
諸法從本已來無生。畢竟寂滅相。是故品末說是偈。若人說我相。如犢子部眾說。不得言色即是我。不得言離色是我。我在第五不可說藏中。如薩婆多部眾說。諸法各各相。是善是不善是無記。是有漏無漏有為無為等別。異如是等人。不得諸法寂滅相。以佛語作種種戲論。
==觀本際品第十一==
龍樹菩薩造 梵志青目釋
姚秦三藏鳩摩羅什譯
問曰。無本際經說。眾生往來生死。本際不可得。是中說有眾生有生死。以何因緣故而作是說。答曰。
: 大聖之所說 本際不可得
: 生死無有始 亦復無有終
聖人有三種。一者外道五神通。二者阿羅漢辟支佛。三者得神通大菩薩佛於三種中最上故言大聖。佛所言說無不是實說。生死無始。何以故。生死初後不可得。是故言無始汝謂若無初後。應有中者。是亦不然。何以故。
: 若無有始終 中當云何有
: 是故於此中 先後共亦無
因中後故有初。因初中故有後。若無初無後。云何有中。生死中無初中後。是故說先後共不可得。何以故。
: 若使先有生 後有老死者
: 不老死有生 不生有老死
: 若先有老死 而後有生者
: 是則為無因 不生有老死
生死眾生。若先生漸有老。而後有死者。則生無老死。法應生有老死老死有生。又不老死而生。是亦不然。又不因生有老死。若先老死後生。老死則無因。生在後故。又不生何有老死。若謂生老死先後不可。謂一時成者。是亦有過。何以故。
: 生及於老死 不得一時共
: 生時則有死 是二俱無因
若生老死一時則不然何以故。生時即有死故。法應生時有死時無。若生時有死。是事不然。若一時生則無有相因。如牛角一時出則不相因。是故。
: 若使初後共 是皆不然者
: 何故而戲論 謂有生老死
思惟生老死三皆有過故。即無生畢竟空。汝今何故貪著。戲論生老死。謂有決定相。復次。
: 諸所有因果 相及可相法
: 受及受者等 所有一切法
: 非但於生死 本際不可得
: 如是一切法 本際皆亦無
一切法者。所謂因果相可相。受及受者等。皆無本際。非但生死無本際。以略開示故。說生死無本際。
==觀苦品第十二==
龍樹菩薩造 梵志青目釋
姚秦三藏鳩摩羅什譯
有人說曰。
: 自作及他作 共作無因作
: 如是說諸苦 於果則不然
有人言。苦惱自作。或言他作。或言亦自作亦他作。或言無因作。於果皆不然。於果皆不然者。眾生以眾緣致苦。厭苦欲求滅。不知苦惱實因緣有四種謬。是故說於果皆不然何以故。
: 苦若自作者 則不從緣生
: 因有此陰故 而有彼陰生
若苦自作。則不從眾緣生。自名從自性生。是事不然。何以故。因前五陰有後五陰生。是故苦不得自作。問曰。若言此五陰作彼五陰者。則是他作。答曰。是事不然。何以故。
: 若謂此五陰 異彼五陰者
: 如是則應言 從他而作苦
若此五陰與彼五陰異。彼五陰與此五陰異者。應從他作。如縷與布異者。應離縷有布。若離縷無布者。則布不異縷。如是彼五陰異此五陰者。則應離此五陰有彼五陰。若離此五陰無彼五陰者。則此五陰不異彼五陰。是故不應言苦從他作。問曰自作者。是人人自作苦。自受苦。答曰。
: 若人自作苦 離苦何有人
: 而謂於彼人 而能自作苦
若謂人自作苦者。離五陰苦。何處別有人。而能自作苦。應說是人。而不可說。是故苦非人自作。若謂人不自作苦。他人作苦與此人。者是亦不然。何以故。
: 若苦他人作 而與此人者
: 若當離於苦 何有此人受
若他人作苦。與此人者。離五陰無有此人受。復次。
: 苦若彼人作 持與此人者
: 離苦何有人 而能授於此
若謂彼人作苦授與此人者。離五陰苦。何有彼人作苦持與此人。若有者應說其相。復次。
: 自作若不成 云何彼作苦
: 若彼人作苦 即亦名自作
種種因緣彼自作苦不成而言他作苦。是亦不然。何以故。此彼相待故。若彼作苦於彼亦名自作苦。自作苦先已破。汝受自作苦不成故。他作亦不成。復次。
: 苦不名自作 法不自作法
: 彼無有自體 何有彼作苦
自作苦不然。何以故。如刀不能自割。如是法不能自作法。是故不能自作。他作亦不然。何以故。離苦無彼自性。若離苦有彼自性者。應言彼作苦。彼亦即是苦。云何苦自作苦。問曰。若自作他作不然。應有共作。答曰。
: 若此彼苦成 應有共作苦
: 此彼尚無作 何況無因作
自作他作猶尚有過。何況無因作。無因多過。如破作作者品中說。復次。
: 非但說於苦 四種義不成
: 一切外萬物 四義亦不成
佛法中雖說五受陰為苦。有外道人。謂苦受為苦。是故說。不但說於苦四種義不成。外萬物。地水山木等。一切法皆亦不成。
==觀行品第十三==
龍樹菩薩造 梵志青目釋
姚秦三藏鳩摩羅什譯
問曰。
: 如佛經所說 虛誑妄取相
: 諸行妄取故 是名為虛誑
佛經中說。虛誑者。即是妄取相。第一實者。所謂涅槃非妄取相。以是經說故。當知有諸行虛誑妄取相。答曰。
: 虛誑妄取者 是中何所取
: 佛說如是事 欲以示空義
若妄取相法即是虛誑者。是諸行中為何所取。佛如是說。當知說空義。問曰。云何知一切諸行皆是空。答曰。一切諸行虛妄相故空。諸行生滅不住。無自性故空。諸行名五陰。從行生故。五陰名行。是五陰皆虛妄無有定相。何以故。如嬰兒時色非匍匐時色。匍匐時色非行時色。行時色非童子時色。童子時色非壯年時色。壯年時色非老年時色。如色念念不住故。分別決定性不可得。嬰兒色為即是匍匐色乃至老年色為異。二俱有過。何以故。若嬰兒色即是匍匐色。乃至老年色者。如是則是一色皆為嬰兒。無有匍匐乃至老年。又如泥團常是泥團終不作瓶。何以故。色常定故。若嬰兒色異匍匐色者。則嬰兒不作匍匐。匍匐不作嬰兒。何以故。二色異故。如是童子少年壯年老年色不應相續。有失親屬法無父無子。若爾者。唯有嬰兒應得父。餘則匍匐乃至老年不應有分。是故二俱有過。問曰。色雖不定。嬰兒色滅已。相續更生乃至老年色。無有如上過。答曰。嬰兒色相續生者。為滅已相續生。為不滅相續生。若嬰兒色滅。云何有相續。以無因故。如雖有薪可燃。火滅故無有相續。若嬰兒色不滅而相續者。則嬰兒色不滅。常住本相亦無相續。問曰。我不說滅不滅故相續生。但說不住相似生故言相續生。答曰。若爾者。則有定色而更生。如是應有千萬種色。但是事不然。如是亦無相續。如是一切處求色無有定相。但以世俗言說故有。如芭蕉樹求實不可得。但有皮葉。如是智者求色相。念念滅更無實色可得。不住色形色相。相似次第生難可分別。如燈炎分別定色不可得。從是定色更有色生不可得。是故色無性故空。但以世俗言說故有。受亦如是。智者種種觀察。次第相似故生滅難可別知。如水流相續。但以覺故說三受在身。是故當知。受同色說。想因名相生。若離名相則不生。是故佛說。分別知名字相故名為想。非決定先有。從眾緣生無定性。無定性故如影隨形。因形有影。無形則無影。影無決定性。若定有者。離形應有影。而實不爾。是故從眾緣生。無自性故不可得。想亦如是。但因外名相。以世俗言說故有。識因色聲香味觸等眼耳鼻舌身等生。以眼等諸根別異故。識有別異。是識為在色為在眼為在中間。無有決定。但生已識塵識此人識彼人。知此人識為即是知彼人識。為異是二難可分別。如眼識耳識亦難可分別。以難分別故。或言一或言異。無有決定分別。但從眾緣生故。眼等分別故空無自性。如伎人含一珠出已復示人則生疑。為是本珠為更有異。識亦如是。生已更生。為是本識為是異識。是故當知。識不住故無自性。虛誑如幻。諸行亦如是。諸行者身口意。行有二種淨不淨。何等為不淨。惱眾生貪著等名不淨。不惱眾生實語不貪著等名淨。或增或減。淨行者。在人中欲天色天無色天受果報已則減。還作故名增。不淨行者亦如是。在地獄畜生餓鬼阿修羅中受果報已則減。還作故名增。是故諸行有增有減故不住。如人有病。隨宜將適病則除愈。不將適病則還集。諸行亦如是。有增有減故不決定。但以世俗言說故有。因世諦故得見第一義諦。所謂無明緣諸行。從諸行有識著。識著故有名色。從名色有六入。從六入有觸。從觸有受。從受有愛。從愛有取。從取有有。從有有生。從生有老死憂悲苦惱恩愛別苦怨憎會苦等。如是諸苦皆以行為本。佛以世諦故說。若得第一義諦生真智慧者則無明息。無明息故諸行亦不集。諸行不集故見諦所斷身見疑戒取等斷。及思惟所斷貪恚色染無色染調戲無明亦斷。以是斷故一一分滅。所謂無明諸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憂悲苦惱恩愛別苦怨憎會苦等皆滅。以是滅故五陰身畢竟滅更無有餘。唯但有空。是故佛欲示空義故。說諸行虛誑。復次諸法無性故虛誑。虛誑故空。如偈說。
: 諸法有異故 知皆是無性
: 無性法亦無 一切法空故
諸法無有性。何以故。諸法雖生不住自性。是故無性。如嬰兒定住自性者。終不作匍匐乃至老年。而嬰兒次第相續有異相現匍匐乃至老年。是故說見諸法異相故知無性。問曰。若諸法異相無性即有無性法有何咎。答曰。若無性云何有法云何有相。何以故。無有根本故但為破性故說無性。是無性法若有者。不名一切法空。若一切法空。云何有無性法。問曰。
: 諸法若無性 云何說嬰兒
: 乃至於老年 而有種種異
諸法若無性則無有異相而汝說有異相。是故有諸法性若無諸法性云何有異相。答曰。
: 若諸法有性 云何而得異
: 若諸法無性 云何而有異
若諸法決定有性。云何可得異性。名決定有不可變異。如真金不可變。又如暗性不變為明。明性不變為暗。復次。
: 是法則無異 異法亦無異
: 如壯不作老 老亦不作壯
若法有異者。則應有異相。為即是法異。為異法異。是二不然。若即是法異。則老應作老。而老實不作老。若異法異者。老與壯異壯應作老。而壯實不作老。二俱有過。問曰。若法即異。有何咎。如今眼見年少經日月歲數則老。答曰。
: 若是法即異 乳應即是酪
: 離乳有何法 而能作於酪
若是法即異者。乳應即是酪。更不須因緣。是事不然。何以故。乳與酪有種種異故。乳不即是酪。是故法不即異。若謂異法為異者。是亦不然。離乳更有何物為酪。如是思惟。是法不異。異法亦不異。是故不應偏有所執。問曰。破是破異猶有空在。空即是法。答曰。
: 若有不空法 則應有空法
: 實無不空法 何得有空法
若有不空法。相因故應有空法。而上來種種因緣破不空法。不空法無故則無相待。無相待故何有空法。問曰。汝說不空法無故空法亦無。若爾者。即是說空。但無相待故不應有執。若有對應有相待。若無對則無相待。相待無故則無相。無相故則無執。如是即為說空。答曰。
: 大聖說空法 為離諸見故
: 若復見有空 諸佛所不化
大聖為破六十二諸見。及無明愛等諸煩惱故說空。若人於空復生見者。是人不可化。譬如有病須服藥可治。若藥復為病則不可治。如火從薪出以水可滅。若從水生為用何滅。如空是水能滅諸煩惱火。有人罪重貪著心深。智慧鈍故。於空生見。或謂有空。或謂無空。因有無還起煩惱。若以空化此人者。則言我久知是空。若離是空則無涅槃道。如經說。離空無相無作門。得解脫者。但有言說。
==觀合品第十四==
龍樹菩薩造 梵志青目釋
姚秦三藏鳩摩羅什譯
說曰。上破根品中。說見所見見者皆不成。此三事無異法故則無合。無合義今當說。問曰。何故眼等三事無合。答曰。
: 見可見見者 是三各異方
: 如是三法異 終無有合時
見是眼根。可見是色塵。見者是我。是三事各在異處終無合時。異處者。眼在身內色在身外。我者或言在身內。或言遍一切處。是故無合。復次若謂有見法。為合而見不合而見。二俱不然。何以故。若合而見者。隨有塵處應有根有我。但是事不然。是故不合。若不合而見者。根我塵各在異處亦應有見。而不見。何以故。如眼根在此不見遠處瓶。是故二俱不見。問曰。我意根塵。四事合故有知生。能知瓶衣等萬物。是故有見可見見者。答曰。是事根品中已破。今當更說。汝說四事合故知生。是知為見瓶衣等物已生。為未見而生。若見已生者。知則無用。若未見而生者。是則未合。云何有知生。若謂四事一時合而知生。是亦不然。若一時生則無相待。何以故。先有瓶次見後知生。一時則無先後。知無故見可見見者亦無。如是諸法如幻如夢無有定相。何得有合。無合故空。復次。
: 染與於可染 染者亦復然
: 餘入餘煩惱 皆亦復如是
如見可見見者無合故。染可染染者亦應無合。如說見可見見者三法。則說聞可聞聞者餘入等。如說染可染染者。則說瞋可瞋瞋者餘煩惱等。復次。
: 異法當有合 見等無有異
: 異相不成故 見等云何合
凡物皆以異故有合。而見等異相不可得。是故無合。復次。
: 非但見等法 異相不可得
: 所有一切法 皆亦無異相
非但見可見見者等三事異相不可得。一切法皆無異相。問曰。何故無有異相。答曰。
: 異因異有異 異離異無異
: 若法從因出 是法不異因
汝所謂異。是異因異法故名為異。離異法不名為異。何以故。若法從眾緣生。是法不異因。因壞果亦壞故。如因樑椽等有舍。舍不異樑椽。樑椽等壞舍亦壞故。問曰。若有定異法。有何咎。答曰。
: 若離從異異 應餘異有異
: 離從異無異 是故無有異
若離從異有異法者。則應離餘異有異法。而實離從異無有異法。是故無餘異。如離五指異有拳異者拳異。應於瓶等異物有異。今離五指異。拳異不可得。是故拳異。於瓶等無有異法。問曰。我經說。異相不從眾緣生。分別總相故有異相。因異相故有異法。答曰。
: 異中無異相 不異中亦無
: 無有異相故 則無此彼異
汝言分別總相故有異相。因異相故有異法。若爾者。異相從眾緣生。如是即說眾緣法。是異相離異法不可得故。異相因異法而有。不能獨成。今異法中無異相。何以故。先有異法故何用異相。不異法中亦無異相。何以故。若異相在不異法中。不名不異法。若二處俱無。即無異相。異相無故此彼法亦無。復次異法無故亦無合。
: 是法不自合 異法亦不合
: 合者及合時 合法亦皆無
是法自體不合。以一故。如一指不自合。異法亦不合。以異故。異事已成不須合故。如是思惟。合法不可得。是故說合者合時合法。皆不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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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有無品第十五==
龍樹菩薩造 梵志青目釋
姚秦三藏鳩摩羅什譯
問曰。諸法各有性。以有力用故。如瓶有瓶性布有布性。是性眾緣合時則出。答曰。
: 眾緣中有性 是事則不然
: 性從眾緣出 即名為作法
若諸法有性。不應從眾緣出。何以故。若從眾緣出。即是作法無有定性。問曰。若諸法性從眾緣作。有何咎。答曰。
: 性若是作者 云何有此義
: 性名為無作 不待異法成
如金雜銅則非真金。如是若有性則不須眾緣。若從眾緣出當知無真性。又性若決定。不應待他出。非如長短彼此無定性故待他而有。問曰。諸法若無自性。應有他性。答曰。
: 法若無自性 云何有他性
: 自性於他性 亦名為他性
諸法性眾緣作故。亦因待成故無自性。若爾者。他性於他亦是自性。亦從眾緣生相待故。亦無無故。云何言諸法從他性生。他性亦是自性故。問曰。若離自性他性有諸法。有何咎。答曰。
: 離自性他性 何得更有法
: 若有自他性 諸法則得成
汝說離自性他性有法者。是事不然。若離自性他性則無有法何以故。有自性他性法則成。如瓶體是自性依物是他性。問曰。若以自性他性破有者。今應有無。答曰。
: 有若不成者 無云何可成
: 因有有法故 有壞名為無
若汝已受有不成者。亦應受無亦無。何以故。有法壞敗故名無。是無因有壞而有。復次。
: 若人見有無 見自性他性
: 如是則不見 佛法真實義
若人深著諸法。必求有見。若破自性則見他性。若破他性則見有。若破有則見無。若破無則迷惑。若利根著心薄者。知滅諸見安隱故。更不生四種戲論。是人則見佛法真實義。是故說上偈。復次。
: 佛能滅有無 如化迦旃延
: 經中之所說 離有亦離無
刪陀迦旃延經中。佛為說正見義離有離無。若諸法中少決定有者。佛不應破有無。若破有則人謂為無。佛通達諸法相故。說二俱無。是故汝應捨有無見。復次。
: 若法實有性 後則不應異
: 性若有異相 是事終不然
若諸法決定有性。終不應變異。何以故。若定有自性。不應有異相。如上真金喻。今現見諸法有異相故。當知無有定相。復次。
: 若法實有性 云何而可異
: 若法實無性 云何而可異
若法定有性。云何可變異。若無性則無自體。云何可變異。復次。
: 定有則著常 定無則著斷
: 是故有智者 不應著有無
若法定有有相。則終無無相。是即為常。何以故。如說三世者。未來中有法相。是法來至現在。轉入過去。不捨本相。是則為常。又說因中先有果。是亦為常。若說定有無。是無必先有今無。是則為斷滅。斷滅名無相續。因由是二見。即遠離佛法。問曰。何故因有生常見。因無生斷見。答曰。
: 若法有定性 非無則是常
: 先有而今無 是則為斷滅
若法性定有。則是有相非無相。終不應無。若無則非有。即為無法。先已說過故。如是則墮常見。若法先有。敗壞而無者。是名斷滅。何以故。有不應無故。汝謂有無各有定相故。若有斷常見者。則無罪福等破世間事是故應捨。
==觀縛解品第十六==
龍樹菩薩造 梵志青目釋
姚秦三藏鳩摩羅什譯
問曰。生死非都無根本。於中應有眾生往來若諸行往來。汝以何因緣故。說眾生及諸行盡空無有往來。答曰。
: 諸行往來者 常不應往來
: 無常亦不應 眾生亦復然
諸行往來六道生死中者。為常相往來。為無常相往來。二俱不然。若常相往來者。則無生死相續。以決定故。自性住故。若以無常往來者。亦無往來生死相續。以不決定故。無自性故。若眾生往來者。亦有如是過。復次。
: 若眾生往來 陰界諸入中
: 五種求盡無 誰有往來者
生死陰界入即是一義。若眾生於此陰界入中往來者。是眾生於燃可燃品中。五種求不可得。誰於陰界入中而有往來者。復次。
: 若從身至身 往來即無身
: 若其無有身 則無有往來
若眾生往來。為有身往來。為無身往來。二俱不然。何以故。若有身往來。從一身至一身。如是則往來者無身。又若先已有身。不應復從身至身。若先無身則無有。若無有云何有生死往來。問曰。經說有涅槃滅一切苦。是滅應諸行滅若眾生滅。答曰。二俱不然。何以故。
: 諸行若滅者 是事終不然
: 眾生若滅者 是事亦不然
汝說若諸行滅若眾生滅。是事先已答。諸行無有性。眾生亦種種推求生死往來不可得。是故諸行不滅。眾生亦不滅。問曰。若爾者則無縛無解。根本不可得故。答曰。
: 諸行生滅相 不縛亦不解
: 眾生如先說 不縛亦不解
汝謂諸行及眾生有縛解者。是事不然。諸行念念生滅故。不應有縛解。眾生先說五種推求不可得。云何有縛解。復次。
: 若身名為縛 有身則不縛
: 無身亦不縛 於何而有縛
若謂五陰身名為縛。若眾生先有五陰。則不應縛。何以故。一人有二身故。無身亦不應縛。何以故。若無身則無五陰。無五陰則空。云何可縛。如是第三更無所縛。復次。
: 若可縛先縛 則應縛可縛
: 而先實無縛 餘如去來答
若謂可縛先有縛。則應縛可縛。而實離可縛先無縛。是故不得言眾生有縛。或言。眾生是可縛。五陰是縛。或言。五陰中諸煩惱是縛。餘五陰是可縛。是事不然。何以故。若離五陰先有眾生者。則應以五陰縛眾生。而實離五陰無別眾生。若離五陰別有煩惱者則應以煩惱縛五陰。而實離五陰無別煩惱。復次如去來品中說。已去不去。未去不去。去時不去。如是未縛不縛。縛已不縛。縛時不縛。復次亦無有解。何以故。
: 縛者無有解 無縛亦無解
: 縛時有解者 縛解則一時
縛者無有解。何以故。已縛故。無縛亦無解。何以故。無縛故。若謂縛時有解。則縛解一時。是事不然。又縛解相違故。問曰。有人修道現入涅槃得解脫。云何言無。答曰。
: 若不受諸法 我當得涅槃
: 若人如是者 還為受所縛
若人作是念。我離受得涅槃。是人即為受所縛。復次。
: 不離於生死 而別有涅槃
: 實相義如是 云何有分別
諸法實相第一義中。不說離生死別有涅槃。如經說。涅槃即生死。生死即涅槃。如是諸法實相中。云何言是生死是涅槃。
==觀業品第十七==
龍樹菩薩造 梵志青目釋
姚秦三藏鳩摩羅什譯
問曰。汝雖種種破諸法。而業決定有。能令一切眾生受果報。如經說。一切眾生皆隨業而生。惡者入地獄。修福者生天。行道者得涅槃。是故一切法不應空。所謂業者。
: 人能降伏心 利益於眾生
: 是名為慈善 二世果報種
人有三毒。為惱他故生行。善者先自滅惡。是故說降伏其心利益他人。利益他者。行布施持戒忍辱等不惱眾生。是名利益他。亦名慈善福德。亦名今世後世樂果種子。復次。
: 大聖說二業 思與從思生
: 是業別相中 種種分別說
大聖略說業有二種。一者思。二者從思生。是二業如阿毘曇中廣說。
: 佛所說思者 所謂意業是
: 所從思生者 即是身口業
思是心數法。諸心數法中能發起有所作故名業。因是思故起外身口業。雖因餘心心數法有所作。但思為所作本。故說思為業。是業今當說相。
: 身業及口業 作與無作業
: 如是四事中 亦善亦不善
: 從用生福德 罪生亦如是
: 及思為七法 能了諸業相
口業者四種口業。身業者。三種身業。是七種業有二種差別。有作有無作。作時名作業。作已常隨逐生名無作業。是二種有善不善。不善名不止惡。善名止惡。復有從用生福德。如施主施受者。若受者受用。施主得二種福。一從施生。二從用生。如人以箭射人。若箭殺人有二種罪。一者從射生。二者從殺生。若射不殺。射者但得射罪。無殺罪。是故偈中說罪福從用生。如是名為六種業。第七名思。是七種即是分別業相。是業有今世後世果報。是故決定有業有果報故。諸法不應空。答曰。
: 業住至受報 是業即為常
: 若滅即無業 云何生果報
業若住至受果報。即為是常。是事不然。何以故。業是生滅相。一念尚不住。何況至果報。若謂業滅。滅則無。云何能生果報。問曰。
: 如芽等相續 皆從種子生
: 從是而生果 離種無相續
: 從種有相續 從相續有果
: 先種後有果 不斷亦不常
: 如是從初心 心法相續生
: 從是而有果 離心無相續
: 從心有相續 從相續有果
: 先業後有果 不斷亦不常
如從穀有芽。從芽有莖葉等相續。從是相續而有果生。離種無相續生。是故從穀子有相續。從相續有果。先種後有果。故不斷亦不常。如穀種喻。業果亦如是。初心起罪福。猶如穀種。因是心餘心心數法相續生。乃至果報。先業後果故不斷亦不常。若離業有果報。則有斷常。是善業因緣果報者。所謂。
: 能成福德者 是十白業道
: 二世五欲樂 即是白業報
白名善淨。成福德因緣者。從是十白業道。生不殺不盜不邪婬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無益語不嫉不恚不邪見。是名為善。從身口意生是果報者。得今世名利。後世天人中貴處生。布施恭敬等雖有種種福德。略說則攝在十善道中。答曰。
: 若如汝分別 其過則甚多
: 是故汝所說 於義則不然
若以業果報相續故。以穀子為喻者。其過甚多。但此中不廣說。汝說穀子喻者。是喻不然。何以故。穀子有觸有形。可見有相續。我思惟是事。尚未受此言。況心及業。無觸無形不可見。生滅不住欲以相續。是事不然。復次從穀子有芽等相續者。為滅已相續。為不滅相續。若穀子滅已相續者。則為無因。若穀子不滅而相續者。從是穀子常生諸穀。若如是者。一穀子則生一切世間穀。是事不然。是故業果報相續則不然。問曰。
: 今當復更說 順業果報義
: 諸佛辟支佛 賢聖所稱歎
所謂。
: 不失法如券 業如負財物
: 此性則無記 分別有四種
: 見諦所不斷 但思惟所斷
: 以是不失法 諸業有果報
: 若見諦所斷 而業至相似
: 則得破業等 如是之過咎
: 一切諸行業 相似不相似
: 一界初受身 爾時報獨生
: 如是二種業 現世受果報
: 或言受報已 而業猶故在
: 若度果已滅 若死已而滅
: 於是中分別 有漏及無漏
不失法者。當知如券。業者如取物。是不失法。欲界繫色界繫無色界繫亦不繫。若分別善不善無記中。但是無記。是無記義阿毘曇中廣說。見諦所不斷。從一果至一果。於中思惟所斷。是以諸業。以不失法故果生。若見諦所斷而業至相似。則得破業過。是事阿毘曇中廣說。復次不失法者。於一界諸業相似不相似。初受身時果報獨生。於現在身從業更生業。是業有二種。隨重而受報。或有言。是業受報已業猶在。以不念念滅故。若度果已滅。若死已而滅者。須陀洹等度果已而滅。諸凡夫及阿羅漢死已而滅。於此中分別有漏及無漏者。從須陀洹等諸賢聖。有漏無漏等應分別。答曰。是義俱不離斷常過。是故亦不應受。問曰。若爾者。則無業果報。答曰。
: 雖空亦不斷 雖有亦不常
: 業果報不失 是名佛所說
此論所說義。離於斷常。何以故。業畢竟空寂滅相。自性離有何法可斷何法可失。顛倒因緣故往來生死。亦不常。何以故。若法從顛倒起。則是虛妄無實。無實故非常。復次貪著顛倒不知實相故。言業不失。此是佛所說。復次。
: 諸業本不生 以無定性故
: 諸業亦不滅 以其不生故
: 若業有性者 是則名為常
: 不作亦名業 常則不可作
: 若有不作業 不作而有罪
: 不斷於梵行 而有不淨過
: 是則破一切 世間語言法
: 作罪及作福 亦無有差別
: 若言業決定 而自有性者
: 受於果報已 而應更復受
: 若諸世間業 從於煩惱生
: 是煩惱非實 業當何有實
第一義中諸業不生。何以故。無性故。以不生因緣故則不滅。非以常故不滅。若不爾者。業性應決定有。若業決定有性。則為是常。若常則是不作業。何以故。常法不可作故。復次若有不作業者。則他人作罪此人受報。又他人斷梵行而此人有罪。則破世俗法。若先有者。冬不應思為春事。春不應思為夏事。有如是等過。復次作福及作罪者。則無有別異。起布施持戒等業。名為作福。起殺盜等業。名為作罪。若不作而有業。則無有分別。復次是業若決定有性。則一時受果報已。復應更受。是故汝說以不失法故有業報。則有如是等過。復次若業從煩惱起。是煩惱無有決定。但從憶想分別有。若諸煩惱無實。業云何有實。何以故。因無性故業亦無性。問曰。若諸煩惱及業無性不實。今果報身現有。應是實。答曰。
: 諸煩惱及業 是說身因緣
: 煩惱諸業空 何況於諸身
諸賢聖說。煩惱及業是身因緣。是中愛能潤生。業能生上中下好醜貴賤等果報。今諸煩惱及業。種種推求無有決定。何況諸身有決定果。隨因緣故。問曰。汝雖種種因緣破業及果報。而經說。有起業者。起業者有故。有業有果報。如說。
: 無明之所蔽 愛結之所縛
: 而於本作者 不即亦不異
無始經中說。眾生為無明所覆。愛結所縛。於無始生死中。往來受種種苦樂。今受者於先作者。不即是亦不異。若即是人作罪受牛形。則人不作牛。牛不作人。若異則失業果報墮於無因。無因則斷滅。是故今受者於先作者。不即是亦不異。答曰。
: 業不從緣生 不從非緣生
: 是故則無有 能起於業者
: 無業無作者 何有業生果
: 若其無有果 何有受果者
若無業無作業者。何有從業生果報。若無果報。云何有受果報者。業有三種。五陰中假名人是作者。是業於善惡處生。名為果報。若起業者尚無。何況有業有果報及受果報者。問曰。汝雖種種破業果報及起業者。而今現見眾生作業受果報。是事云何。答曰。
: 如世尊神通 所作變化人
: 如是變化人 復變作化人
: 如初變化人 是名為作者
: 變化人所作 是則名為業
: 諸煩惱及業 作者及果報
: 皆如幻與夢 如炎亦如嚮
如佛神通力所作化人。是化人復化作化人。如化人無有實事但可眼見。又化人口業說法。身業布施等。是業雖無實而可眼見。如是生死身作者及業。亦應如是知。諸煩惱者。名為三毒。分別有九十八使九結十纏六垢等無量諸煩惱。業名為身口意業。今世後世分別有善不善無記。苦報樂報不苦不樂報。現報業生報業後報業。如是等無量作者。名為能起諸煩惱業能受果報者。果報名從善惡業生無記五陰。如是等諸業皆空無性。如幻如夢。如炎如嚮。
==觀法品第十八==
龍樹菩薩造 梵志青目釋
姚秦三藏鳩摩羅什譯
問曰。若諸法盡畢竟空無生無滅。是名諸法實相者。云何入。答曰。滅我我所著故。得一切法空。無我慧名為入。問曰。云何知諸法無我。答曰。
: 若我是五陰 我即為生滅
: 若我異五陰 則非五陰相
: 若無有我者 何得有我所
: 滅我我所故 名得無我智
: 得無我智者 是則名實觀
: 得無我智者 是人為希有
: 內外我我所 盡滅無有故
: 諸受即為滅 受滅則身滅
: 業煩惱滅故 名之為解脫
: 業煩惱非實 入空戲論滅
: 諸佛或說我 或說於無我
: 諸法實相中 無我無非我
: 諸法實相者 心行言語斷
: 無生亦無滅 寂滅如涅槃
: 一切實非實 亦實亦非實
: 非實非非實 是名諸佛法
: 自知不隨他 寂滅無戲論
: 無異無分別 是則名實相
: 若法從緣生 不即不異因
: 是故名實相 不斷亦不常
: 不一亦不異 不常亦不斷
: 是名諸世尊 教化甘露味
: 若佛不出世 佛法已滅盡
: 諸辟支佛智 從於遠離生
有人說神。應有二種。若五陰即是神。若離五陰有神。若五陰是神者神則生滅相。如偈中說。若神是五陰即是生滅相。何以故。生已壞敗故。以生滅相故。五陰是無常。如五陰無常。生滅二法亦是無常。何以故。生滅亦生已壞敗故無常。神若是五陰。五陰無常故。神亦應無常生滅相。但是事不然。若離五陰有神。神即無五陰相。如偈中說。若神異五陰。則非五陰相。而離五陰更無有法。若離五陰有法者。以何相何法而有。若謂神如虛空離五陰而有者。是亦不然。何以故。破六種品中已破。虛空無有法名為虛空。若謂以有信故有神。是事不然。何以故。信有四種。一現事可信。二名比知可信。如見烟知有火。三名譬喻可信。如國無鍮石喻之如金。四名賢聖所說故可信。如說有地獄有天有欝單曰。無有見者。信聖人語故知。是神於一切信中不可得。現事中亦無。比知中亦無。何以故。比知。名先見故後比類而知。如人先見火有烟。後但見烟則知有火。神義不然。誰能先見神與五陰合。後見五陰知有神。若謂有三種比知。一者如本。二者如殘。三者共見。如本。名先見火有烟。今見烟知如本有火。如殘。名如炊飯一粒熟知餘者皆熟。共見。名如眼見人從此去到彼亦見其去。日亦如是。從東方出至西方。雖不見去以人有去相故。知日亦有去。如是苦樂憎愛覺知等。亦應有所依。如見人民知必依王。是事皆不然。何以故。共相信先見人與去法合而至餘方。後見日到餘方故知有去法。無有先見五陰與神合後見五陰知有神。是故共相比知中亦無神。聖人所說中亦無神。何以故。聖人所說。皆先眼見而後說。又諸聖人說餘事可信故。當知說地獄等亦可信。而神不爾。無有先見神而後說者。是故於四信等諸信中。求神不可得。求神不可得故無。是故離五陰無別神。復次破根品中。見見者可見破故。神亦同破。又眼見麁法尚不可得。何況虛妄憶想等而有神。是故知無我。因有我故有我所。若無我則無我所。修習八聖道分。滅我我所因緣故。得無我無我所決定智慧。
又無我無我所者。於第一義中亦不可得。無我無我所者。能真見諸法。凡夫人以我我所障慧眼故。不能見實。今聖人無我我所故。諸煩惱亦滅。諸煩惱滅故。能見諸法實相。內外我我所滅故諸受亦滅。諸受滅故無量後身皆亦滅。是名說無餘涅槃。問曰。有餘涅槃云何。答曰。諸煩惱及業滅故。名心得解脫。是諸煩惱業。皆從憶想分別生無有實。諸憶想分別皆從戲論生。得諸法實相畢竟空。諸戲論則滅。是名說有餘涅槃。實相法如是。諸佛以一切智觀眾生故。種種為說。亦說有我亦說無我。若心未熟者。未有涅槃分。不知畏罪。為是等故說有我。又有得道者。知諸法空但假名有我。為是等故說我無咎。又有布施持戒等福德。厭離生死苦惱畏涅槃永滅。是故佛為是等說無我。諸法但因緣和合。生時空生。滅時空滅。是故說無我。但假名說有我。又得道者。知無我不墮斷滅故說無我無咎。是故偈中說。諸佛說有我亦說於無我。若於真實中不說我非我。問曰。若無我是實。但以世俗故說有我。有何咎。答曰。因破我法有無我。我決定不可得。何有無我。若決定有無我。則是斷滅生於貪著。如般若中說菩薩有我亦非行。無我亦非行。問曰。若不說我非我空不空。佛法為何所說。答曰。佛說諸法實相。實相中無語言道。滅諸心行。心以取相緣。生以先世業果報故有。不能實見諸法。是故說心行滅。問曰。若諸凡夫心不能見實。聖人心應能見實。何故說一切心行滅。答曰。諸法實相即是涅槃。涅槃名滅。是滅為向涅槃故亦名為滅。若心是實。何用空等解脫門。諸禪定中。何故以滅盡定為第一。又亦終歸無餘涅槃。是故當知。一切心行皆是虛妄。虛妄故應滅。諸法實相者。出諸心數法。無生無滅寂滅相。如涅槃。問曰經中說。諸法先來寂滅相即是涅槃。何以言如涅槃。答曰。著法者。分別法有二種。是世間是涅槃。說涅槃是寂滅不說世間是寂滅。此論中說一切法性空寂滅相。為著法者不解故。以涅槃為喻。如汝說涅槃相空無相寂滅無戲論。一切世間法亦如是。
問曰。若佛不說我非我。諸心行滅。言語道斷者。云何令人知諸法實相。答曰。諸佛無量方便力。諸法無決定相。為度眾生或說一切實。或說一切不實。或說一切實不實。或說一切非實非不實。一切實者。推求諸法實性。皆入第一義平等一相。所謂無相。如諸流異色異味入於大海則一色一味。一切不實者。諸法未入實相時。各各分別觀皆無有實。但眾緣合故有。一切實不實者。眾生有三品有上中下。上者觀諸法相非實非不實。中者觀諸法相一切實一切不實。下者智力淺故。觀諸法相少實少不實。觀涅槃無為法不壞故實。觀生死有為法虛偽故不實。非實非不實者。為破實不實故。說非實非不實。問曰。佛於餘處。說離非有非無。此中何以言非有非無是佛所說。答曰。餘處為破四種貪著故說。而此中於四句無戲論。聞佛說則得道。是故言非實非不實。問曰。知佛以是四句因緣說。又得諸法實相者以何相可知。又實相云何。答曰。若能不隨他。不隨他者。若外道雖現神力說是道是非道。自信其心而不隨之。乃至變身雖不知非佛。善解實相故心不可迴。此中無法可取可捨故。名寂滅相。寂滅相故。不為戲論所戲論。戲論有二種。一者愛論。二者見論。是中無此二戲論。二戲論無故。無憶想分別。無別異相。是名實相。問曰。若諸法盡空。將不墮斷滅耶。又不生不滅或墮常耶。答曰不然。先說實相無戲論。心相寂滅言語道斷。汝今貪著取相。於實相法中見斷常過。得實相者。說諸法從眾緣生。不即是因亦不異因。是故不斷不常。若果異因則是斷。若不異因則是常。問曰。若如是解有何等利。答曰。若行道者。能通達如是義。則於一切法。不一不異不斷不常。若能如是。即得滅諸煩惱戲論。得常樂涅槃。是故說諸佛以甘露味教化。如世間言得天甘露漿。則無老病死無諸衰惱。此實相法是真甘露味。佛說實相有三種。若得諸法實相。滅諸煩惱。名為聲聞法。若生大悲發無上心。名為大乘。若佛不出世。無有佛法時。辟支佛因遠離生智。若佛度眾生已。入無餘涅槃。遺法滅盡。先世若有應得道者。少觀厭離因緣。獨入山林遠離憒鬧得道。名辟支佛。
==觀時品第十九==
龍樹菩薩造 梵志青目釋
姚秦三藏鳩摩羅什譯
問曰。應有時以因待故成。因有過去時。則有未來現在時。因現在時。有過去未來時。因未來時。有過去現在時。上中下一異等法。亦相因待故有。答曰。
: 若因過去時 有未來現在
: 未來及現在 應在過去時
若因過去時。有未來現在時者。則過去時中。應有未來現在時。何以故。隨所因處有法成。是處應有是法。如因燈有明成。隨有燈處應有明。如是因過去時。成未來現在時者。則過去時中。應有未來現在時。若過去時中。有未來現在時者。則三時盡名過去時。何以故。未來現在時。在過去時中故。若一切時盡過去者。則無未來現在時。盡過去故。若無未來現在時。亦應無過去時。何以故。過去時因未來現在時故。名過去時。如因過去時成未來現在時。如是亦應因未來現在時成過去時。今無未來現在時故。過去時亦應無。是故先說。因過去時成未來現在時。是事不然。若謂過去時中無未來現在時。而因過去時成未來現在時。是事不然。何以故。
: 若過去時中 無未來現在
: 未來現在時 云何因過去
若未來現在時。不在過去時中者。云何因過去時。成未來現在時。何以故。若三時各異相。不應相因待成。如瓶衣等物各自別成不相因待。而今不因過去時。則未來現在時不成。不因現在時。則過去未來時不成。不因未來時。則過去現在時不成。汝先說過去時中。雖無未來現在時。而因過去時。成未來現在時者。是事不然。問曰。若不因過去時。成未來現在時。而有何咎。答曰。
: 不因過去時 則無未來時
: 亦無現在時 是故無二時
不因過去時。則不成未來現在時。何以故。若不因過去時。有現在時者。於何處有現在時。未來亦如是。於何處有未來時。是故不因過去時。則無未來現在時。如是相待有故。實無有時。
: 以如是義故 則知餘二時
: 上中下一異 是等法皆無
以如是義故。當知餘未來現在亦應無。及上中下一異等諸法亦應皆無。如因上有中下。離上則無中下。若離上有中下。則不應相因待。因一故有異。因異故有一。若一實有不應因異而有。若異實有。不應因一而有。如是等諸法。亦應如是破。問曰。如有歲月日須臾等差別故知有時。答曰。
: 時住不可得 時去亦叵得
: 時若不可得 云何說時相
: 因物故有時 離物何有時
: 物尚無所有 何況當有時
時若不住不應可得。時住亦無。若時不可得。云何說時相。若無時相則無時。因物生故則名時。若離物則無時。上來種種因緣破諸物。物無故何有時。
==觀因果品第二十==
龍樹菩薩造 梵志青目釋
姚秦三藏鳩摩羅什譯
問曰。眾因緣和合現有果生故。當知是果從眾緣和合有。答曰。
: 若眾緣和合 而有果生者
: 和合中已有 何須和合生
若謂眾因緣和合有果生。是果則和合中已有。而從和合生者。是事不然。何以故。果若先有定體。則不應從和合生。問曰。眾緣和合中雖無果。而果從眾緣生者。有何咎。答曰。
: 若眾緣和合 是中無果者
: 云何從眾緣 和合而果生
若從眾緣和合則果生者。是和合中無果。而從和合生。是事不然。何以故。若物無自性。是物終不生復次。
: 若眾緣和合 是中有果者
: 和合中應有 而實不可得
若從眾緣和合中有果者。若色應可眼見。若非色應可意知。而實和合中果不可得。是故和合中有果。是事不然。復次。
: 若眾緣和合 是中無果者
: 是則眾因緣 與非因緣同
若眾緣和合中無果者。則眾因緣即同非因緣。如乳是酪因緣。若乳中無酪。水中亦無酪。若乳中無酪則與水同。不應言但從乳出。是故眾緣和合中無果者。是事不然。問曰。因為果作因已滅。而有因果。無如是咎。答曰。
: 若因與果因 作因已而滅
: 是因有二體 一與一則滅
若因與果作因已而滅者是因則有二體。一謂與因。二謂滅因。是事不然。一法有二體故。是故因與果作因已而滅。是事不然。問曰。若謂因不與果作因已而滅。亦有果生。有何咎。答曰。
: 若因不與果 作因已而滅
: 因滅而果生 是果則無因
若是因不與果。作因已而滅者。則因滅已而果生。是果則無因。是事不然。何以故。現見一切果。無有無因生者。是故汝說因不與果作因已而滅亦有果生者。是事不然。問曰。眾緣合時而有果生者。有何咎。答曰。
: 若眾緣合時 而有果生者
: 生者及可生 則為一時俱
若眾緣合時有果生者。則生者可生即一時俱。但是事不爾何以故。如父子不得一時生。是故汝說眾緣合時有果生者。是事不然。問曰。若先有果生。而後眾緣合。有何咎。答曰。
: 若先有果生 而後眾緣合
: 此即離因緣 名為無因果
若眾緣未合。而先有果生者。是事不然。果離因緣故。則名無因果。是故汝說眾緣未合時先有果生者。是事則不然。問曰。因滅變為果者。有何咎。答曰。
: 若因變為果 因即至於果
: 是則前生因 生已而復生
因有二種。一者前生。二者共生。若因滅變為果。是前生因應還更生。但是事不然。何以故。已生物不應更生。若謂是因即變為果。是亦不然。何以故。若即是不名為變。若變不名即是。問曰。因不盡滅但名字滅。而因體變為果。如泥團變為瓶。失泥團名而瓶名生。答曰。泥團先滅而有瓶生。不名為變。又泥團體不獨生。瓶瓫甕等皆從泥中出。若泥團但有名。不應變為瓶。變名如乳變為酪。是故汝說因名雖滅而變為果。是事不然。問曰。因雖滅失而能生果。是故有果。無如是咎。答曰。
: 云何因滅失 而能生於果
: 又若因在果 云何因生果
若因滅失已。云何能生果。若因不滅而與果合。何能更生果。問曰。是因遍有果而果生。答曰。
: 若因遍有果 更生何等果
: 因見不見果 是二俱不生
是因若不見果。尚不應生果。何況見。若因自不見果。則不應生果。何以故。若不見果。果則不隨因。又未有果。云何生果若因先見果。不應復生。果已有故。復次。
: 若言過去因 而於過去果
: 未來現在果 是則終不合
: 若言未來因 而於未來果
: 現在過去果 是則終不合
: 若言現在因 而於現在果
: 未來過去果 是則終不合
過去果不與過去未來現在因合。未來果不與未來現在過去因合。現在果不與現在未來過去因合。如是三種果。終不與過去未來現在因合。復次。
: 若不和合者 因何能生果
: 若有和合者 因何能生果
若因果不和合則無果。若無果云何因能生果。若謂因果和合時因能生果者。是亦不然。何以故。若果在因中。則因中已有果。云何而復生。復次。
: 若因空無果 因何能生果
: 若因不空果 因何能生果
若因無果者。以無果故因空。云何因生果。如人不懷姙。云何能生子。若因先有果。已有果故不應復生。復次今當說果。
: 果不空不生 果不空不滅
: 以果不空故 不生亦不滅
: 果空故不生 果空故不滅
: 以果是空故 不生亦不滅
果若不空。不應生不應滅。何以故。果若因中先決定有。更不須復生。生無故無滅。是故果不空故。不生不滅。若謂果空故有生滅。是亦不然。何以故。果若空。空名無所有。云何當有生滅。是故說果空故不生不滅。復次今以一異破因果。
: 因果是一者 是事終不然
: 因果若異者 是事亦不然
: 若因果是一 生及所生一
: 若因果是異 因則同非因
: 若果定有性 因為何所生
: 若果定無性 因為何所生
: 因不生果者 則無有因相
: 若無有因相 誰能有是果
: 若從眾因緣 而有和合生
: 和合自不生 云何能生果
: 是故果不從 緣合不合生
: 若無有果者 何處有合法
是眾緣和合法。不能生自體。自體無故云何能生果。是故果不從緣合生。亦不從不合生。若無有果者。何處有合法。
==觀成壞品第二十一==
龍樹菩薩造 梵志青目釋
姚秦三藏鳩摩羅什譯
問曰。一切世間事現是壞敗相。是故有壞。答曰。
: 離成及共成 是中無有壞
: 離壞及共壞 是中亦無成
若有成若無成俱無壞。若有壞若無壞俱無成。何以故。
: 若離於成者 云何而有壞
: 如離生有死 是事則不然
: 成壞共有者 云何有成壞
: 如世間生死 一時俱不然
: 若離於壞者 云何當有成
: 無常未曾有 不在諸法時
若離成壞不可得。何以故。若離成有壞者。則不因成有壞。壞則無因。又無成法而可壞。成名眾緣合。壞名眾緣散。若離成有壞者。無成誰當壞。如無瓶不得言瓶壞。是故離成無壞。若謂共成有壞者。是亦不然。何以故。法先別成而後有合。合法不離異。若壞離異壞則無因。是故共成亦無壞。若離壞共壞無有成者。若離壞有成成則為常。常是不壞相。而實不見有法常不壞相。是故離壞無成。若謂共壞有成者。是亦不然。成壞相違。云何一時有。如人有髮無髮不得一時俱。成壞亦爾。是故共壞有成。是事不然。何以故。若謂分別法者。說成中常有壞。是事不然。何以故。若成中常有壞。則不應有住法。而實有住。是故若離壞共壞不應有成。復次。
: 成壞共無成 離亦無有成
: 是二俱不可 云何當有成
若成壞共亦無成。離亦無成。若共成則二法相違。云何一時。若離則無因。二門俱不成。云何當有成。若有應說。問曰現有盡滅相法。是盡滅相法。亦說盡亦說不盡。如是則應有成壞。答曰。
: 盡則無有成 不盡亦無成
: 盡則無有壞 不盡亦不壞
諸法日夜中念念常滅盡過去。如水流不住。是則名盡。是事不可取不可說。如野馬無決定性可得。如是盡無決定性可得。云何可得分別說有成。是故言盡亦不成。成無故亦不應有壞。是故說盡亦無有壞。又念念生滅常相續不斷故名不盡。如是法決定常住不斷。云何可得分別說言今是成時。是故說無盡亦無成。成無故無壞。是故說不盡亦無壞。如是推求。實事不可得故。無成無壞。問曰。且置成壞。但令有法有何咎。答曰。
: 若離於成壞 是亦無有法
: 若當離於法 亦無有成壞
離成壞無法者。若法無成無壞。是法應或無或常。而世間無有常法。汝說離成壞有法。是事不然。問曰。若離法但有成壞。有何咎。答曰。離法有成壞。是亦不然。何以故。若離法誰成誰壞。是故離法有成壞。是事不然。復次。
: 若法性空者 誰當有成壞
: 若性不空者 亦無有成壞
若諸法性空。空何有成壞。若諸法性不空。不空則決定有。亦不應有成壞。復次。
: 成壞若一者 是事則不然
: 成壞若異者 是事亦不然
推求成壞一則不可得。何以故。異相故。種種分別故。又成壞異亦不可得。何以故。無有別故。亦無因故。復次。
: 若謂以眼見 而有生滅者
: 則為是癡妄 而見有生滅
若謂以眼見有生滅者。云何以言說破。是事不然。何以故。眼見生滅者。則是愚癡顛倒故。見諸法性空無決定如幻如夢。但凡夫先世顛倒因緣得此眼。今世憶想分別因緣故。言眼見生滅。第一義中實無生滅。是事已於破相品中廣說。復次。
: 從法不生法 亦不生非法
: 從非法不生 法及於非法
從法不生法者。若失若至二俱不然。從法生法。若至若失是則無因。無因則墮斷常。若已至從法生法。是法至已而名為生。則為是常。又生已更生。又亦無因生。是事不然。若已失從法生法者。是則失因。生者無因。是故從失亦不生法。從法不生非法者。非法名無所有。法名有。云何從有相生無相。是故從法不生非法。從非法不生法者。非法名為無。無云何生有。若從無生有者。是則無因。無因則有大過。是故不從非法生法。不從非法生非法者。非法名無所有。云何從無所有生無所有。如兔角不生龜毛。是故不從非法生非法。問曰。法非法雖種種分別故無生。但法應生法。答曰。
: 法不從自生 亦不從他生
: 不從自他生 云何而有生
法未生時無所有故。又即自不生故。是故法不自生。若法未生則亦無他。無他故不得言從他生。又未生則無自。無自亦無他。共亦不生。若三種不生。云何從法有法生。復次。
: 若有所受法 即墮於斷常
: 當知所受法 為常為無常
受法者。分別是善是不善常無常等。是人必墮若常見若斷見。何以故。所受法應有二種。若常若無常。二俱不然。何以故。若常即墮常邊。若無常即墮斷邊。問曰。
: 所有受法者 不墮於斷常
: 因果相續故 不斷亦不常
有人雖信受分別說諸法。而不墮斷常。如經說五陰無常苦空無我。而不斷滅。雖說罪福無量劫數不失。而不是常。何以故。是法因果常生滅相續故往來不絕。生滅故不常。相續故不斷。答曰。
: 若因果生滅 相續而不斷
: 滅更不生故 因即為斷滅
若汝說諸法因果相續故不斷不常。若滅法已滅更不復生。是則因斷。若因斷云何有相續。已滅不生故。復次。
: 法住於自性 不應有有無
: 涅槃滅相續 則墮於斷滅
法決定在有相中。爾時無無相。如瓶定在瓶相。爾時無失壞相。隨有瓶時無失壞相。無瓶時亦無失壞相。何以故。若無瓶則無所破。以是義故滅不可得。離滅故亦無生。何以故。生滅相因待故。又有常等過故。是故不應於一法而有有無。又汝先說因果生滅相續故。雖受諸法不墮斷常。是事不然。何以故。汝說因果相續故有三有相續。滅相續名涅槃。若爾者。涅槃時應墮斷滅。以滅三有相續故。復次。
: 若初有滅者 則無有後有
: 初有若不滅 亦無有後有
初有名今世有。後有名來世有。若初有滅次有後有。是即無因。是事不然。是故不得言初有滅有後有。若初有不滅。亦不應有後有。何以故。若初有未滅而有後有者。是則一時有二有。是事不然。是故初有不滅無有後有。問曰。後有不以初有滅生。不以不滅生。但滅時生。答曰。
: 若初有滅時 而後有生者
: 滅時是一有 生時是一有
若初有滅時。後有生者。即二有一時俱。一有是滅時。一有是生時。問曰。滅時生時二有俱者則不然。但現見初有滅時後有生。答曰。
: 若言於生滅 而謂一時者
: 則於此陰死 即於此陰生
若生時滅時一時無二有。而謂初有滅時後有生者。今應隨在何陰中死。即於此陰生。不應餘陰中生。何以故。死者即是生者。如是死生相違法。不應一時一處。是故汝先說滅時生時一時無二有。但現見初有滅時後有生者。是事不然。復次。
: 三世中求有 相續不可得
: 若三世中無 何有有相續
三有名欲有色有無色有。無始生死中不得實智故。常有三有相續。今於三世中諦求不可得。若三世中無有。當於何處有有相續。當知有有相續。皆從愚癡顛倒故有。實中則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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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如來品第二十二==
龍樹菩薩造 梵志青目釋
姚秦三藏鳩摩羅什譯
問曰。一切世中尊。唯有如來正遍知。號為法王。一切智人是則應有。答曰。今諦思惟。若有應取。若無何所取。何以故。如來。
: 非陰不離陰 此彼不相在
: 如來不有陰 何處有如來
若如來實有者。為五陰是如來。為離五陰有如來。為如來中有五陰。為五陰中有如來。為如來有五陰。是事皆不然。五陰非是如來。何以故。生滅相故。五陰生滅相。若如來是五陰。如來即是生滅相。若生滅相者。如來即有無常斷滅等過。又受者受法則一。受者是如來。受法是五陰。是事不然。是故如來非是五陰。離五陰亦無如來。若離五陰有如來者。不應有生滅相。若爾者。如來有常等過。又眼等諸根不能見知。但是事不然。是故離五陰亦無如來。如來中亦無五陰。何以故。若如來中有五陰。如器中有果水中有魚者。則為有異。若異者。即有如上常等過。是故如來中無五陰。又五陰中無如來。何以故。若五陰中有如來。如床上有人器中有乳者。如是則有別異。如上說過。是故五陰中無如來。如來亦不有五陰。何以故。若如來有五陰。如人有子。如是則有別異。若爾者。有如上過。是事不然。是故如來不有五陰。如是五種求不可得。何等是如來。問曰。如是義求如來不可得。而五陰和合有如來。答曰。
: 陰合有如來 則無有自性
: 若無有自性 云何因他有
若如來五陰和合故有。即無自性。何以故。因五陰和合有故。問曰。如來不以自性有。但因他性有。答曰。若無自性。云何因他性有。何以故。他性亦無自性。又無相待因故。他性不可得。不可得故不名為他。復次。
: 法若因他生 是即為非我
: 若法非我者 云何是如來
若法因眾緣生。即無有我。如因五指有拳。是拳無有自體。如是因五陰名我。是我即無自體。我有種種名。或名眾生人天如來等。若如來因五陰有。即無自性。無自性故無我。若無我云何說名如來。是故偈中說法若因他生是即為非我。若法非我者云何是如來。復次。
: 若無有自性 云何有他性
: 離自性他性 何名為如來
若無自性。他性亦不應有。因自性故名他性。此無故彼亦無。是故自性他性二俱無。若離自性他性。誰為如來。復次。
: 若不因五陰 先有如來者
: 以今受陰故 則說為如來
: 今實不受陰 更無如來法
: 若以不受無 今當云何受
: 若其未有受 所受不名受
: 無有無受法 而名為如來
: 若於一異中 如來不可得
: 五種求亦無 云何受中有
: 又所受五陰 不從自性有
: 若無自性者 云何有他性
若未受五陰。先有如來者。是如來今應受五陰。已作如來。而實未受五陰時先無如來。今云何當受。又不受五陰者。五陰不名為受。無有無受而名為如來。又如來一異中求不可得。五陰中五種求亦不可得。若爾者。云何於五陰中說有如來。又所受五陰。不從自性有。若謂從他性有。若不從自性有。云何從他性有。何以故。以無自性故。又他性亦無。復次。
: 以如是義故 受空受者空
: 云何當以空 而說空如來
以是義思惟。受及受者皆空。若受空者。云何以空受。而說空如來。問曰。汝謂受空受者空。則定有空耶。答曰不然。何以故。
: 空則不可說 非空不可說
: 共不共叵說 但以假名說
諸法空則不應說。諸法不空亦不應說。諸法空不空亦不應說。非空非不空亦不應說。何以故。但破相違故。以假名說。如是正觀思惟。諸法實相中。不應以諸難為難。何以故。
: 寂滅相中無 常無常等四
: 寂滅相中無 邊無邊等四
諸法實相。如是微妙寂滅。但因過去世。起四種邪見。世間有常。世間無常。世間常無常。世間非常非無常。寂滅中盡無。何以故。諸法實相。畢竟清淨不可取。空尚不受。何況有四種見。四種見皆因受生。諸法實相無所因受。四種見皆以自見為貴。他見為賤。諸法實相無有此彼。是故說寂滅中無四種見。如因過去世有四種見。因未來世有四種見亦如是。世間有邊。世間無邊。世間有邊無邊。世間非有邊非無邊。問曰。若如是破如來者。則無如來耶。答曰。
: 邪見深厚者 則說無如來
: 如來寂滅相 分別有亦非
邪見有二種。一者破世間樂。二者破涅槃道。破世間樂者。是麁邪見。言無罪無福。無如來等賢聖。起是邪見捨善為惡。則破世間樂。破涅槃道者。貪著於我。分別有無。起善滅惡。起善故得世間樂。分別有無故不得涅槃。是故若言無如來者。是深厚邪見。乃失世間樂。何況涅槃。若言有如來。亦是邪見。何以故。如來寂滅相。而種種分別故。是故寂滅相中。分別有如來。亦為非。
: 如是性空中 思惟亦不可
: 如來滅度後 分別於有無
諸法實相性空故。不應於如來滅後思惟若有若無。若有無。如來從本已來畢竟空。何況滅後。
: 如來過戲論 而人生戲論
: 戲論破慧眼 是皆不見佛
戲論名憶念取相分別此彼。言佛滅不滅等。是人為戲論。覆慧眼故不能見如來法身。此如來品中。初中後思惟。如來定性不可得。是故偈說。
: 如來所有性 即是世間性
: 如來無有性 世間亦無性
此品中思惟推求。如來性即是一切世間性。問曰。何等是如來性。答曰。如來無有性。同世間無性。
==觀顛倒品第二十三==
龍樹菩薩造 梵志青目釋
姚秦三藏鳩摩羅什譯
問曰。
: 從憶想分別 生於貪恚癡
: 淨不淨顛倒 皆從眾緣生
經說因淨不淨顛倒。憶想分別生貪恚癡。是故當知有貪恚癡。答曰。
: 若因淨不淨 顛倒生三毒
: 三毒即無性 故煩惱無實
若諸煩惱。因淨不淨顛倒。憶想分別生。即無自性。是故諸煩惱無實。復次。
: 我法有以無 是事終不成
: 無我諸煩惱 有無亦不成
我無有因緣若有若無而可成。今無我諸煩惱云何以有無而可成。何以故。
: 誰有此煩惱 是即為不成
: 若離是而有 煩惱則無屬
煩惱名為能惱他。惱他者應是眾生。是眾生於一切處推求不可得。若謂離眾生但有煩惱。是煩惱則無所屬。若謂雖無我而煩惱屬心。是事亦不然。何以故。
: 如身見五種 求之不可得
: 煩惱於垢心 五求亦不得
如身見。五陰中五種求不可得。諸煩惱亦於垢心中。五種求亦不可得。又垢心於煩惱中。五種求亦不可得。復次。
: 淨不淨顛倒 是則無自性
: 云何因此二 而生諸煩惱
淨不淨顛倒者。顛倒名虛妄。若虛妄即無性。無性則無顛倒。若無顛倒。云何因顛倒起諸煩惱。問曰。
: 色聲香味觸 及法為六種
: 如是之六種 是三毒根本
是六入三毒根本。因此六入生淨不淨顛倒。因淨不淨顛倒生貪恚癡。答曰。
: 色聲香味觸 及法體六種
: 皆空如炎夢 如乾闥婆城
: 如是六種中 何有淨不淨
: 猶如幻化人 亦如鏡中像
色聲香味觸法自體。未與心和合時。空無所有。如炎如夢。如化如鏡中像。但誑惑於心無有定相。如是六入中。何有淨不淨。復次。
: 不因於淨相 則無有不淨
: 因淨有不淨 是故無不淨
若不因於淨。先無有不淨。因何而說不淨。是故無不淨。復次。
: 不因於不淨 則亦無有淨
: 因不淨有淨 是故無有淨
若不因不淨。先無有淨。因何而說淨。是故無有淨。復次。
: 若無有淨者 何由而有貪
: 若無有不淨 何由而有恚
無淨不淨故。則不生貪恚。問曰。經說常等四顛倒。若無常中見常。是名顛倒。若無常中見無常。此非顛倒。餘三顛倒亦如是。有顛倒故。顛倒者亦應有。何故言都無。答曰。
: 於無常著常 是則名顛倒
: 空中無有常 何處有常倒
若於無常中著常。名為顛倒。諸法性空中無有常。是中何處有常顛倒。餘三亦如是。復次。
: 若於無常中 著無常非倒
: 空中無無常 何有非顛倒
若著無常言是無常。不名為顛倒者。諸法性空中無無常。無常無故誰為非顛倒。餘三亦如是。復次。
: 可著著者著 及所用著法
: 是皆寂滅相 云何而有著
可著名物著者名作者。著名業。所用法名所用事。是皆性空寂滅相。如如來品中所說。是故無有著。復次。
: 若無有著法 言邪是顛倒
: 言正不顛倒 誰有如是事
著名憶想分別此彼有無等。若無此著者。誰為邪顛倒。誰為正不顛倒。復次。
: 有倒不生倒 無倒不生倒
: 倒者不生倒 不倒亦不生
: 若於顛倒時 亦不生顛倒
: 汝可自觀察 誰生於顛倒
已顛倒者。則更不生顛倒。已顛倒故。不顛倒者亦不顛倒。無有顛倒故。顛倒時亦不顛倒。有二過故。汝今除憍慢心。善自觀察。誰為顛倒者。復次。
: 諸顛倒不生 云何有此義
: 無有顛倒故 何有顛倒者
顛倒種種因緣破故。墮在不生。彼貪著不生。謂不生是顛倒實相。是故偈說。云何名不生為顛倒。乃至無漏法尚不名為不生相。何況顛倒是不生相。顛倒無故何有顛倒者。因顛倒有顛倒者。復次。
: 若常我樂淨 而是實有者
: 是常我樂淨 則非是顛倒
若常我樂淨是四實有性者。是常我樂淨則非顛倒。何以故。定有實事故。云何言顛倒。若謂常我樂淨倒是四無者。無常苦無我不淨。是四應實有。不名顛倒。顛倒相違故名不顛倒。是事不然。何以故。
: 若常我樂淨 而實無有者
: 無常苦不淨 是則亦應無
若常我樂淨是四實無。無故無常等四事亦不應有。何以故。無相因待故。復次。
: 如是顛倒滅 無明則亦滅
: 以無明滅故 諸行等亦滅
如是者如其義。滅諸顛倒故。十二因緣根本無明亦滅。無明滅故三種行業。乃至老死等皆滅。復次。
: 若煩惱性實 而有所屬者
: 云何當可斷 誰能斷其性
若諸煩惱即是顛倒。而實有性者。云何可斷。誰能斷其性。若謂諸煩惱皆虛妄無性而可斷者。是亦不然。何以故。
: 若煩惱虛妄 無性無屬者
: 云何當可斷 誰能斷無性
若諸煩惱虛妄無性。則無所屬。云何可斷。誰能斷無性法。
==觀四諦品第二十四==
龍樹菩薩造 梵志青目釋
姚秦三藏鳩摩羅什譯
問曰。破四顛倒。通達四諦。得四沙門果。
: 若一切皆空 無生亦無滅
: 如是則無有 四聖諦之法
: 以無四諦故 見苦與斷集
: 證滅及修道 如是事皆無
: 以是事無故 則無四道果
: 無有四果故 得向者亦無
: 若無八賢聖 則無有僧寶
: 以無四諦故 亦無有法寶
: 以無法僧寶 亦無有佛寶
: 如是說空者 是則破三寶
若一切世間皆空無所有者。即應無生無滅。以無生無滅故。則無四聖諦。何以故。從集諦生苦諦。集諦是因苦諦是果。滅苦集諦名為滅諦。能至滅諦名為道諦。道諦是因滅諦是果。如是四諦有因有果。若無生無滅則無四諦。四諦無故。則無見苦斷集證滅修道。見苦斷集證滅修道無故。則無四沙門果。四沙門果無故。則無四向四得者。若無此八賢聖。則無僧寶。又四聖諦無故。法寶亦無。若無法寶僧寶者。云何有佛。得法名為佛。無法何有佛。汝說諸法皆空。則壞三寶。復次。
: 空法壞因果 亦壞於罪福
: 亦復悉毀壞 一切世俗法
若受空法者。則破罪福及罪福果報。亦破世俗法。有如是等諸過故。諸法不應空。答曰。
: 汝今實不能 知空空因緣
: 及知於空義 是故自生惱
汝不解云何是空相。以何因緣說空。亦不解空義。不能如實知故。生如是疑難。復次。
: 諸佛依二諦 為眾生說法
: 一以世俗諦 二第一義諦
: 若人不能知 分別於二諦
: 則於深佛法 不知真實義
世俗諦者。一切法性空。而世間顛倒故生虛妄法。於世間是實。諸賢聖真知顛倒性。故知一切法皆空無生。於聖人是第一義諦名為實。諸佛依是二諦。而為眾生說法。若人不能如實分別二諦。則於甚深佛法。不知實義。若謂一切法不生是第一義諦。不須第二俗諦者。是亦不然。何以故。
: 若不依俗諦 不得第一義
: 不得第一義 則不得涅槃
第一義皆因言說。言說是世俗。是故若不依世俗。第一義則不可說。若不得第一義。云何得至涅槃。是故諸法雖無生。而有二諦。復次。
: 不能正觀空 鈍根則自害
: 如不善呪術 不善捉毒蛇
若人鈍根。不善解空法。於空有失而生邪見。如為利捉毒蛇不能善捉反為所害。又如呪術欲有所作不能善成則還自害。鈍根觀空法亦如是。復次。
: 世尊知是法 甚深微妙相
: 非鈍根所及 是故不欲說
世尊以法甚深微妙。非鈍根所解。是故不欲說。復次。
: 汝謂我著空 而為我生過
: 汝今所說過 於空則無有
汝謂我著空故。為我生過。我所說性空。空亦復空。無如是過。復次。
: 以有空義故 一切法得成
: 若無空義者 一切則不成
以有空義故。一切世間出世間法皆悉成就。若無空義。則皆不成就。復次。
: 汝今自有過 而以迴向我
: 如人乘馬者 自忘於所乘
汝於有法中有過不能自覺。而於空中見過。如人乘馬而忘其所乘。何以故。
: 若汝見諸法 決定有性者
: 即為見諸法 無因亦無緣
汝說諸法有定性。若爾者。則見諸法無因無緣。何以故。若法決定有性。則應不生不滅。如是法何用因緣。若諸法從因緣生則無有性。是故諸法決定有性。則無因緣。若謂諸法決定住自性。是則不然。何以故。
: 即為破因果 作作者作法
: 亦復壞一切 萬物之生滅
諸法有定性。則無因果等諸事。如偈說。
: 眾因緣生法 我說即是無
: 亦為是假名 亦是中道義
: 未曾有一法 不從因緣生
: 是故一切法 無不是空者
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何以故。眾緣具足和合而物生。是物屬眾因緣故無自性。無自性故空。空亦復空。但為引導眾生故。以假名說。離有無二邊故名為中道。是法無性故不得言有。亦無空故不得言無。若法有性相。則不待眾緣而有。若不待眾緣則無法。是故無有不空法。汝上所說空法有過者。此過今還在汝。何以故。
: 若一切不空 則無有生滅
: 如是則無有 四聖諦之法
若一切法各各有性不空者。則無有生滅。無生滅故。則無四聖諦法。何以故。
: 苦不從緣生 云何當有苦
: 無常是苦義 定性無無常
苦不從緣生故則無苦。何以故。經說無常是苦義。若苦有定性。云何有無常。以不捨自性故。復次。
: 若苦有定性 何故從集生
: 是故無有集 以破空義故
若苦有定性者。則不應更生。先已有故。若爾者。則無集諦。以壞空義故。復次。
: 苦若有定性 則不應有滅
: 汝著定性故 即破於滅諦
苦若有定性者。則不應滅。何以故。性則無滅故。復次。
: 苦若有定性 則無有修道
: 若道可修習 即無有定性
法若定有。則無有修道。何以故。若法實者則是常。常則不可增益。若道可修。道則無有定性。復次。
: 若無有苦諦 及無集滅諦
: 所可滅苦道 竟為何所至
諸法若先定有性。則無苦集滅諦。今滅苦道。竟為至何滅苦處。復次。
: 若苦定有性 先來所不見
: 於今云何見 其性不異故
若先凡夫時。不能見苦性。今亦不應見。何以故。不見性定故。復次。
: 如見苦不然 斷集及證滅
: 修道及四果 是亦皆不然
如苦諦性先不見者後亦不應見。如是亦不應有斷集證滅修道。何以故。是集性先來不斷。今亦不應斷。性不可斷故。滅先來不證。今亦不應證。先來不證故。道先來不修。今亦不應修。先來不修故。是故四聖諦。見斷證修四種行。皆不應有。四種行無故。四道果亦無。何以故。
: 是四道果性 先來不可得
: 諸法性若定 今云何可得
諸法若有定性。四沙門果先來未得。今云何可得。若可得者。性則無定。復次。
: 若無有四果 則無得向者
: 以無八聖故 則無有僧寶
無四沙門果故。則無得果向果者。無八賢聖故。則無有僧寶。而經說八賢聖。名為僧寶。復次。
: 無四聖諦故 亦無有法寶
: 無法寶僧寶 云何有佛寶
行四聖諦得涅槃法。若無四諦則無法寶。若無二寶云何當有佛寶。汝以如是因緣。說諸法定性。則壞三寶問曰。汝雖破諸法。究竟道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應有。因是道故名為佛。答曰。
: 汝說則不因 菩提而有佛
: 亦復不因佛 而有於菩提
汝說諸法有定性者。則不應因菩提有佛。因佛有菩提。是二性常定故。復次。
: 雖復勤精進 修行菩提道
: 若先非佛性 不應得成佛
以先無性故。如鐵無金性。雖復種種鍛煉。終不成金。復次。
: 若諸法不空 無作罪福者
: 不空何所作 以其性定故
若諸法不空。終無有人作罪福者。何以故。罪福性先已定故。又無作作者故。復次。
: 汝於罪福中 不生果報者
: 是則離罪福 而有諸果報
汝於罪福因緣中。皆無果報者。則應離罪福因緣而有果報。何以故。果報不待因出故。問曰。離罪福可無善惡果報。但從罪福有善惡果報。答曰。
: 若謂從罪福 而生果報者
: 果從罪福生 云何言不空
若離罪福無善惡果。云何言果不空。若爾離作者則無罪福。汝先說諸法不空。是事不然。復次。
: 汝破一切法 諸因緣空義
: 則破於世俗 諸餘所有法
汝若破眾因緣法第一空義者。則破一切世俗法。何以故。
: 若破於空義 即應無所作
: 無作而有作 不作名作者
若破空義。則一切果皆無作無因。又不作而作。又一切作者不應有所作。又離作者。應有業有果報有受者。但是事皆不然。是故不應破空。復次。
: 若有決定性 世間種種相
: 則不生不滅 常住而不壞
若諸法有定性。則世間種種相。天人畜生萬物。皆應不生不滅常住不壞。何以故。有實性不可變異故。而現見萬物。各有變異相生滅變易。是故不應有定性。復次。
: 若無有空者 未得不應得
: 亦無斷煩惱 亦無苦盡事
若無有空法者。則世間出世間所有功德未得者。皆不應得。亦不應有斷煩惱者。亦無苦盡。何以故。以性定故。
: 是故經中說 若見因緣法
: 則為能見佛 見苦集滅道
若人見一切法從眾緣生。是人即能見佛法身。增益智慧。能見四聖諦苦集滅道。見四聖諦得四果滅諸苦惱。是故不應破空義。若破空義則破因緣法。破因緣法。則破三寶。若破三寶。則為自破。
==觀涅槃品第二十五==
龍樹菩薩造 梵志青目釋
姚秦三藏鳩摩羅什譯
問曰。
: 若一切法空 無生無滅者
: 何斷何所滅 而稱為涅槃
若一切法空。則無生無滅。無生無滅者。何所斷何所滅。而名為涅槃。是故一切法不應空。以諸法不空故。斷諸煩惱滅五陰。名為涅槃。答曰。
: 若諸法不空 則無生無滅
: 何斷何所滅 而稱為涅槃
若一切世間不空。則無生無滅。何所斷何所滅。而名為涅槃。是故有無二門。則非至涅槃。所名涅槃者。
: 無得亦無至 不斷亦不常
: 不生亦不滅 是說名涅槃
無得者。於行於果無所得。無至者。無處可至。不斷者。五陰先來畢竟空故。得道入無餘涅槃時。亦無所斷。不常者。若有法可得分別者。則名為常。涅槃寂滅無法可分別故。不名為常。生滅亦爾。如是相者名為涅槃。復次經說。涅槃非有非無非有無。非非有非非無。一切法不受內寂滅名涅槃。何以故。
: 涅槃不名有 有則老死相
: 終無有有法 離於老死相
眼見一切萬物皆生滅故。是老死相。涅槃若是有則應有老死相。但是事不然。是故涅槃不名有。又不見離生滅老死別有定法而名涅槃。若涅槃是有即應有生滅老死相。以離老死相故。名為涅槃。復次。
: 若涅槃是有 涅槃即有為
: 終無有一法 而是無為者
涅槃非是有。何以故。一切萬物從眾緣生。皆是有為。無有一法名為無為者。雖常法假名無為。以理推之。無常法尚無有。何況常法不可見不可得者。復次。
: 若涅槃是有 云何名無受
: 無有不從受 而名為有法
若謂涅槃是有法者。經則不應說無受是涅槃。何以故。無有有法不受而有。是故涅槃非有。問曰。若有非涅槃者無應是涅槃耶。答曰。
: 有尚非涅槃 何況於無耶
: 涅槃無有有 何處當有無
若有非涅槃。無云何是涅槃。何以故。因有故有無。若無有。何有無。如經說。先有今無則名無。涅槃則不爾。何以故。非有法變為無故。是故無亦不作涅槃。復次。
: 若無是涅槃 云何名不受
: 未曾有不受 而名為無法
若謂無是涅槃。經則不應說不受名涅槃。何以故。無有不受而名無法。是故知涅槃非無。問曰。若涅槃非有非無者。何等是涅槃。答曰。
: 受諸因緣故 輪轉生死中
: 不受諸因緣 是名為涅槃
不如實知顛倒故。因五受陰往來生死。如實知顛倒故。則不復因五受陰往來生死。無性五陰不復相續故。說名涅槃。復次。
: 如佛經中說 斷有斷非有
: 是故知涅槃 非有亦非無
有名三有。非有名三有斷滅。佛說斷此二事故。當知涅槃非有亦非無。問曰。若有若無非涅槃者。今有無共合。是涅槃耶。答曰。
: 若謂於有無 合為涅槃者
: 有無即解脫 是事則不然
若謂於有無合為涅槃者。即有無二事合為解脫。是事不然。何以故。有無二事相違故。云何一處有。復次。
: 若謂於有無 合為涅槃者
: 涅槃非無受 是二從受生
若謂有無合為涅槃者。經不應說涅槃名無受。何以故。有無二事從受生。相因而有。是故有無二事。不得合為涅槃。復次。
: 有無共合成 云何名涅槃
: 涅槃名無為 有無是有為
有無二事共合。不得名涅槃。涅槃名無為。有無是有為。是故有無非是涅槃。復次。
: 有無二事共 云何是涅槃
: 是二不同處 如明暗不俱
有無二事。不得名涅槃。何以故。有無相違一處不可得。如明暗不俱。是故有時無無。無時無有。云何有無共合。而名為涅槃。問曰。若有無共合非涅槃者。今非有非無應是涅槃。答曰。
: 若非有非無 名之為涅槃
: 此非有非無 以何而分別
若涅槃非有非無者。此非有非無。因何而分別。是故非有非無是涅槃者。是事不然。復次。
: 分別非有無 如是名涅槃
: 若有無成者 非有非無成
汝分別非有非無是涅槃者是事不然。何以故。若有無成者。然後非有非無成。有相違名無。無相違名有。是有無第三句中已破。有無無故。云何有非有非無。是故涅槃。非非有非非無。復次。
: 如來滅度後 不言有與無
: 亦不言有無 非有及非無
: 如來現在時 不言有與無
: 亦不言有無 非有及非無
若如來滅後若現在。有如來亦不受。無如來亦不受。亦有如來亦無如來亦不受。非有如來非無如來亦不受。以不受故。不應分別涅槃有無等。離如來誰當得涅槃。何時何處以何法說涅槃。是故一切時一切種。求涅槃相不可得。復次。
: 涅槃與世間 無有少分別
: 世間與涅槃 亦無少分別
五陰相續往來因緣故。說名世間。五陰性畢竟空無受寂滅。此義先已說。以一切法不生不滅故。世間與涅槃無有分別。涅槃與世間亦無分別。復次。
: 涅槃之實際 及與世間際
: 如是二際者 無毫釐差別
究竟推求世間涅槃實際無生際。以平等不可得故。無毫釐差別。復次。
: 滅後有無等 有邊等常等
: 諸見依涅槃 未來過去世
如來滅後有如來無如來。亦有如來亦無如來。非有如來非無如來。世間有邊世間無邊。世間亦有邊亦無邊。世間非有邊非無邊。世間常世間無常。世間亦常亦無常。世間非有常非無常。此三種十二見。如來滅後有無等四見。依涅槃起。世間有邊無邊等四見。依未來世起。世間常無常等四見。依過去世起。如來滅後有無等不可得。涅槃亦如是。如世間前際後際有邊無邊有常無常等不可得。涅槃亦如是。是故說世間涅槃等無有異。復次。
: 一切法空故 何有邊無邊
: 亦邊亦無邊 非有非無邊
: 何者為一異 何有常無常
: 亦常亦無常 非常非無常
: 諸法不可得 滅一切戲論
: 無人亦無處 佛亦無所說
一切法一切時一切種。從眾緣生故。畢竟空故無自性。如是法中。何者是有邊誰為有邊。何者是無邊。亦有邊亦無邊。非有邊非無邊。誰為非有邊非無邊。何者是常誰為是常。何者是無常。常無常非常非無常。誰為非常非無常。何者身即是神。何者身異於神。如是等六十二邪見。於畢竟空中皆不可得。諸有所得皆息。戲論皆滅。戲論滅故。通達諸法實相得安隱道。從因緣品來。分別推求諸法。有亦無。無亦無。有無亦無。非有非無亦無。是名諸法實相。亦名如法性實際涅槃。是故如來無時無處。為人說涅槃定相。是故說諸有所得皆息。戲論皆滅。
==觀十二因緣品第二十六==
龍樹菩薩造 梵志青目釋
姚秦三藏鳩摩羅什譯
問曰汝以摩訶衍說第一義道。我今欲聞說聲聞法入第一義道。答曰。
: 眾生癡所覆 為後起三行
: 以起是行故 隨行墮六趣
: 以諸行因緣 識受六道身
: 以有識著故 增長於名色
: 名色增長故 因而生六入
: 情塵識和合 而生於六觸
: 因於六觸故 即生於三受
: 以因三受故 而生於渴愛
: 因愛有四取 因取故有有
: 若取者不取 則解脫無有
: 從有而有生 從生有老死
: 從老死故有 憂悲諸苦惱
: 如是等諸事 皆從生而有
: 但以是因緣 而集大苦陰
: 是謂為生死 諸行之根本
: 無明者所造 智者所不為
: 以是事滅故 是事則不生
: 但是苦陰聚 如是而正滅
凡夫為無明所盲故。以身口意業。為後身起六趣諸行。隨所起行有上中下。識入六趣隨行受身。以識著因緣故名色集。名色集故有六入。六入因緣故有六觸。六觸因緣故有三受。三受因緣故生渴愛。渴愛因緣故有四取。四取取時以身口意業起罪福。令後三有相續。從有而有生。從生而有老死。從老死有憂悲苦惱種種眾患。但有大苦陰集。是故知凡夫無智。起此生死諸行根本。智者所不起。以如實見故。則無明滅。無明滅故諸行亦滅。以因滅故果亦滅。如是修習觀十二因緣生滅智故是事滅。是事滅故乃至生老死憂悲大苦陰皆如實正滅。正滅者畢竟滅。是十二因緣生滅義。如阿毘曇修多羅中廣說。
==觀邪見品第二十七==
龍樹菩薩造 梵志青目釋
姚秦三藏鳩摩羅什譯
問曰。已聞大乘法破邪見。今欲聞聲聞法破邪見。答曰。
: 我於過去世 為有為是無
: 世間常等見 皆依過去世
: 我於未來世 為作為不作
: 有邊等諸見 皆依未來世
我於過去世。為有為無。為有無為非有非無。是名常等諸見依過去世。我於未來世。為作為不作。為作不作為非作非不作。是名邊無邊等諸見依未來世。如是等諸邪見。何因緣故名為邪見。是事今當說。
: 過去世有我 是事不可得
: 過去世中我 不作今世我
: 若謂我即是 而身有異相
: 若當離於身 何處別有我
: 離有無身我 是事為已成
: 若謂身即我 若都無有我
: 但身不為我 身相生滅故
: 云何當以受 而作於受者
: 若離身有我 是事則不然
: 無受而有我 而實不可得
: 今我不離受 亦不即是受
: 非無受非無 此即決定義
我於過去世有者。是事不然。何以故。先世中我不即作今我。有常過故。若常則有無量過。何以故。如人修福因緣故作天而後作人。若先世我即是今我者。天即是人。又人以罪業因緣故作旃陀羅。後作婆羅門。若先世我即是今我者。旃陀羅即是婆羅門。譬如舍衛國婆羅門名提婆達。到王舍城亦名提婆達。不以至王舍城故為異。若先作天後作人。則天即是人。旃陀羅即是婆羅門。但是事不然。何以故。天不即是人。旃陀羅不即是婆羅門。有此等常過故。若謂先世我不作今我。如人浣衣時名為浣者。刈時名為刈者。而浣者與刈者雖不異。而浣者不即是刈者。如是我受天身名為天。我受人身名為人。我不異而身有異者。是事不然。何以故。若即是者。不應言天作人。今浣者於刈者。為異為不異。若不異。浣者應即是刈者。如是先世天即是人。旃陀羅即是婆羅門。我亦有常過。若異者。浣者即不作刈者。如是天不作人。我亦無常。無常則無我相。是故不得言即是。問曰。我即是。但因受故分別是天是人。受名五陰身。以業因緣故分別是天是人是旃陀羅是婆羅門。而我實非天非人。非旃陀羅非婆羅門。是故無如是過。答曰。是事不然。何以故。若身作天作人。作旃陀羅作婆羅門。非是我者。則離身別有我。今罪福生死往來。皆是身非是我。罪因緣故墮三惡道。福因緣故生三善道。若苦樂瞋喜憂怖等。皆是身非我者。何用我為。如治俗人罪。不豫出家人。五陰因緣相續罪福不失故有解脫。若皆是身非我者。何用我為。問曰。罪福等依止於我。我有所知身無所知故。知者應是我。起業因緣罪福是作法。當知應有作者。作者是我。身是我所用。亦是我所住處。譬如舍主以草木泥塈等治舍。自為身故隨所用治舍有好惡。我亦如是。隨作善惡等得好醜身。六道生死皆我所作。是故罪福之身皆屬於我。譬如舍但屬舍主不屬他人。答曰。是喻不然。何以故。舍主有形。有觸有力故能治舍。汝所說我無形無觸故無作力。自無作力亦不能使他作。若世間有一法無形無觸能有所作者。則可信受知有作者。但是事不然。若我是作者。則不應自作苦事。若是念者。可貪樂事不應忘失。若我不作苦而苦強生者。餘一切皆亦自生。非我所作。若見者是我。眼能見色眼應是我。若眼見而非我。則違先言見者是我。若見者是我。我則不應得聞聲等諸塵。何以故。眼是見者。不能得聞聲等塵故。是故我是見者。是事不然。若謂如刈者用鎌刈草。我亦如是以手等能有所作者。是事不然。何以故。今離鎌別有刈者。而離身心諸根無別作者。若謂作者雖非眼耳等所得亦有作者。則石女兒能有所作。如是一切諸根皆應無我。若謂右眼見物而左眼識。當知別有見者。是事不然。今右手習作左手不能。是故無別有作者。若別有作者。右手所習左手亦應能。而實不能。是故更無作者。復次有我者言。見他食果口中涎出。是為我相。是事不然。何以故。是念力故非是我力。又亦即是破我因緣。人在眾中愧於涎出。而涎強出不得自在。當知無我。復次又有顛倒過罪。先世是父今世為子。是父子我一。但身有異。如從一舍至一舍。父故是父。不以入異舍故便有異。若有我是二應一。如是則有大過。若謂無我五陰相續中亦有是過。是事不然。何以故。五陰雖相續。或時有用或時無用。如蒲桃漿持戒者應飲蒲桃酒不應飲。若變為苦酒還復應飲。五陰相續亦如是。有用有不用。若始終一我有如是過。五陰相續無如是過。但五陰和合故假名為我無有決定。如樑椽和合有舍。離樑椽無別舍。如是五陰和合故有我。若離五陰實無別我。是故我但有假名無有定實。汝先說離受別有受者。以受分別受者是天是人。是皆不然。當知但有受無別受者。若謂離受別有我。是事不然。若離受有我。云何可得說是我相。若無相可說。則離受無我。若謂離身無我但身是我。是亦不然。何以故。身有生滅相。我則不爾。復次云何以受即名受者。若謂離受有受者。是亦不然。若不受五陰而有受者。應離五陰別有受者。眼等根可得而實不可得。是故我不離受。不即是受。亦非無受。亦復非無。此是定義。是故當知。過去世有我者。是事不然。何以故。
: 過去我不作 是事則不然
: 過去世中我 異今亦不然
: 若謂有異者 離彼應有今
: 我住過去世 而今我自生
: 如是則斷滅 失於業果報
: 彼作而此受 有如是等過
: 先無而今有 此中亦有過
: 我則是作法 亦為是無因
過去世中我。不作今我。是事不然。何以故。過去世中我。與今我不異。若今我與過去世我異者。應離彼我而有今我。又過去世我。亦應住彼此身自更生。若爾者即墮斷邊。失諸業果報。又彼人作罪此人受報。有如是等無量過。又是我應先無而今有。是亦有過。我則是作法。亦是無因生。是故過去我。不作今我。是事不然。復次。
: 如過去世中 有我無我見
: 若共若不共 是事皆不然
如是推求過去世中邪見有無。亦有亦無。非有非無。是諸邪見。先說因緣過故。是皆不然。
: 我於未來世 為作為不作
: 如是之見者 皆同過去世
我於未來世中。為作為不作。如是四句。如過去世中過咎。應在此中說。復次。
: 若天即是人 則墮於常邊
: 天則為無生 常法不生故
若天即是人。是則為常。若天不生人中。云何名為人。常法不生故。常亦不然。復次。
: 若天異於人 是即為無常
: 若天異人者 是則無相續
若天與人異。則為無常。無常則為斷滅等過。如先說過。若天與人異。則無相續。若有相續。不得言異。復次。
: 若半天半人 則墮於二邊
: 常及於無常 是事則不然
若眾生半身是天。半身是人。若爾則有常無常。半天是常。半人是無常。但是事不然。何以故。一身有二相過故。復次。
: 若常及無常 是二俱成者
: 如是則應成 非常非無常
若常無常二俱成者。然後成非常非無常。與常無常相違故。今實常無常不成。是故非常非無常亦不成。復次今生死無始。是亦不然。何以故。
: 法若定有來 及定有去者
: 生死則無始 而實無此事
法若決定有所從來。有所從去者。生死則應無始。是法以智慧推求。不得有所從來。有所從去。是故生死無始。是事不然。復次。
: 今若無有常 云何有無常
: 亦常亦無常 非常非無常
若爾者。以智慧推求。無法可得常者。誰當有無常。因常有無常故。若二俱無者。云何有亦有常亦無常。若無有常無常。云何有非有常非無常。因亦有常亦無常故。有非有常非無常。是故依止過去世常等四句不可得。有邊無邊等四句依止未來世。是事不可得。今當說。何以故。
: 若世間有邊 云何有後世
: 若世間無邊 云何有後世
若世間有邊。不應有後世。而今實有後世。是故世間有邊不然。若世間無邊。亦不應有後世。而實有後世。是故世間無邊亦不然。復次是二邊不可得。何以故。
: 五陰常相續 猶如燈火炎
: 以是故世間 不應邊無邊
從五陰復生五陰。是五陰次第相續。如眾緣和合有燈炎。若眾緣不盡燈則不滅。若盡則滅。是故不得說世間有邊無邊。復次。
: 若先五陰壞 不因是五陰
: 更生後五陰 世間則有邊
: 若先陰不壞 亦不因是陰
: 而生後五陰 世間則無邊
若先五陰壞。不因是五陰更生後五陰。如是則世間有邊。若先五陰滅已。更不生餘五陰。是名為邊。邊名末後身。若先五陰不壞。不因是五陰而生後五陰。世間則無邊。是則為常。而實不爾。是故世間無邊。是事不然。世間有二種。國土世間。眾生世間。此是眾生世間。復次如四百觀中說。
: 真法及說者 聽者難得故
: 如是則生死 非有邊無邊
不得真法因緣故。生死往來無有邊。或時得聞真法得道故。不得言無邊。今當更破亦有邊亦無邊。
: 若世半有邊 世間半無邊
: 是則亦有邊 亦無邊不然
若世間半有邊半無邊。則應是亦有邊亦無邊。若爾者。則一法二相。是事不然。何以故。
: 彼受五陰者 云何一分破
: 一分而不破 是事則不然
: 受亦復如是 云何一分破
: 一分而不破 是事亦不然
受五陰者。云何一分破。一分不破。一事不得亦常亦無常。受亦如是。云何一分破。一分不破。常無常二相過故。是故世間亦有邊亦無邊則不然。今當破非有邊非無邊見。
: 若亦有無邊 是二得成者
: 非有非無邊 是則亦應成
與有邊相違故有無邊。如長相違有短。與有無相違。則有亦有亦無。與亦有亦無相違故。則有非有非無。若亦有邊亦無邊定成者。應有非有邊非無邊。何以故。因相待故。上已破亦有邊亦無邊第三句。今云何當有非有邊非無邊。以無相待故。如是推求。依止未來世有邊等四見皆不可得。復次。
: 一切法空故 世間常等見
: 何處於何時 誰起是諸見
上以聲聞法破諸見。今此大乘法中說。諸法從本以來畢竟空性。如是空性法中無人無法。不應生邪見正見。處名土地。時名日月歲數。誰名為人。是名諸見體。若有常無常等決定見者。應當有人出生此見。破我故無人生是見。應有處所色法現見尚可破。何況時方。若有諸見者應有定實。若定則不應破。上來以種種因緣破。是故當知見無定體。云何得生。如偈說。何處於何時。誰起是諸見。
: 瞿曇大聖主 憐愍說是法
: 悉斷一切見 我今稽首禮
一切見者。略說則五見。廣說則六十二見。為斷是諸見故說法。大聖主瞿曇。是無量無邊不可思議智慧者。是故我稽首禮。